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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中的一些老法律工作者表示 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力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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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03
第2版()
专栏:

政协委员中的一些老法律工作者表示
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力量
新华社北京七月二日电 出席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中的一些老法律工作者,对于这次人大会议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所取得的显著进展充满了喜悦的心情。他们在讨论各项法律草案的过程中,不仅积极发表修改意见,而且发挥自己在这方面的专长,抓紧时间著书立说,或酝酿个人写作规划,表示要为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作出贡献。
原北京政法学院副教务长、政协常委雷洁琼认为,要很好地执行这次人大所立的几项重要法律,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加快培养一大批懂行的政法干部。她说,解放以后,我国先后建立了四所政法学院,还在四个综合大学里设置了法律系,曾经培养出一大批政法人才。十多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这些专门的法律院系几乎被摧残殆尽。为了适应新的情况的需要,应当尽快恢复和发展法律教育机构。七十四岁高龄的雷洁琼委员,还利用会议休息的时间,放弃看电影等娱乐活动,赶写出一篇专门论述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文章,寄给了有关刊物,期望为宣传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出点力。
“人心思法,我们这些法律战线上的老兵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原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法学研究所所长张友渔委员,谈到健全法制,感慨万千。他在解放后曾经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和第一任政法委员会主任。他说,有了法,就要抓紧对干部和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使法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提高大家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也使司法机关在执行法律时能得到广大人民的监督。他在一九六三年曾经写过一本《法学基础知识讲话》。现在,他正根据这次人大会议制定的几个法律的基本精神对这本普及读物进行修改补充,争取早日和读者见面,为法制宣传尽一点责任。
许多老法律工作者以及教育工作者在讨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问题时,发言踊跃,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来自广西的汤松年委员特别强调要加强对青少年一代的法制教育。他建议,按照这次人大通过的几个法的原则,赶快编写出一套中小学法律教育用的教材,争取在暑假中完成,下个学年开始,就能在学校讲授。暨南大学外文系主任曾昭科委员,早年曾留学日本和英国,研究过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律。他把人大制定的刑法和西方的同类法律加以对照,高兴地说,这个法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又兼具国外法律的长处,是一部好法。曾昭科委员经常接待外国朋友和港澳同胞。他说,我国有了明确的法律,今后他就可以向中外朋友多作些宣传,让外国朋友和海外侨胞更好地了解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古稀之年的林亨元委员,解放前曾在重庆、上海等地和沈钧儒、沙千里联合开办“平正法律事务所”,是我国著名的老律师之一,解放后担任过最高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这次,他参加了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工作,心情特别激动。他说,这次立法,重申被告人可以行使辩护权的规定,这是十分需要的,为此应该尽快恢复律师制度。可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不少过去做过律师的人至今心有余悸,不愿再操旧业。我们老一点的法律工作者应该挺身而出,消除顾虑,大胆工作,总结过去的经验,在实践中带出一批又红又专的新律师。他表示,如果党和人民需要,自己可以不顾年老体弱,愿意重登法庭,担任辩护律师,用笔和舌来捍卫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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