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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军群众工作部长会议确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主要任务 积极参加和支援现代化建设 继续发扬拥政爱民光荣传统,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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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8-01
第1版()
专栏:

全军群众工作部长会议确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主要任务
积极参加和支援现代化建设
继续发扬拥政爱民光荣传统,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
新华社北京七月三十一日电 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最近召开的全军群众工作部长会议强调指出,在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的新形势下,军队群众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继续发扬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积极参加和支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到会同志认为,随着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我军参加和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帮助地方发展集体经济的任务更重了;随着党纪国法的日趋完善,我军不仅要执行好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而且要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随着我军技术装备不断发展,管理工作需要更严格、更科学,否则也会影响群众安全。这些新的情况表明,在新的形势下,必须把我军群众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会议确定,要切实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认真解决对待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问题,自觉做好群众工作。毛泽东同志和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我军规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军民一致”,“工作队”的任务,以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是我军克敌制胜、永远保持无产阶级性质的根本,也是我军群众工作的准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抓好我军性质、根本宗旨等的教育,克服各种错误思想,谦虚谨慎,尊重政府,爱护人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是积极参加和支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点支援社队发展集体经济。各部队在完成战备任务的同时,必须把参加和支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上,从人力、物力和技术上积极支援工农业生产,为实现“四化”做出贡献。要着重做好对农业的支援。军、师、团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援地方的规划。驻城市的部队要选择一些工厂、矿区、车站或码头,作为自己的联系单位,组织干部战士去参加劳动。
三是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做遵守法纪的模范。当前要特别抓好法律的学习。今后一年要大抓几次,检查部队执行情况。各级领导干部要在遵纪守法方面做好榜样,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去教育干部战士,保证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在部队中贯彻执行。驻林区的部队要认真执行和维护国家森林法和封山育林规定。每年植树节,部队要积极参加植树造林,为发展林木多做贡献。驻沿海岛屿的部队要严格遵守水产政策。驻边疆草原或山区的部队,要积极协助地方保护好所在地区的野生动物资源。要遵守国务院关于集市贸易的规定。部队占用地方的房屋,应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处理好。要注意保护名胜古迹和风景区,部队不得随意占用和破坏。
四是驻守在海、边防和少数民族地区的部队,要把群众工作做为加强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和人武部门搞好民兵工作“三落实”,加强军民联防。要不断对干部战士进行民族政策再教育,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学习民族语言,防止和克服大汉族主义,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搞好军民团结。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应当切实加强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将之列入议事日程。要经常分析群众工作和军政军民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不断加强军政军民之间的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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