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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中央批准 北京市委决定为“三家村”冤案彻底平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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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8-03
第1版()
专栏:

经党中央批准
北京市委决定为“三家村”冤案彻底平反
新华社北京八月二日电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北京市委正式决定为林彪、“四人帮”和那个顾问制造的所谓“三家村反党集团”冤案彻底平反。
北京市委在《关于“三家村”冤案的平反决定》中指出:林彪、“四人帮”和那个顾问诬蔑邓拓(原北京市委书记兼北京市委党刊《前线》主编)、吴晗(原北京市副市长)、廖沫沙(原北京市委统战部部长)三同志是所谓“三家村反党集团”,并强加以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种种罪名,完全是出于篡党夺权的罪恶目的而有组织、有计划地制造的大冤案,应予全部推倒。经中央批准,决定撤销原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办公室对邓拓、吴晗、廖沫沙三位同志所作的错误结论,恢复这三位同志的政治名誉;恢复邓拓、吴晗同志的党籍,恢复廖沫沙同志的组织生活;为被林彪、“四人帮”残酷迫害致死的邓拓、吴晗同志举行追悼会。召开平反昭雪大会,宣布平反决定;宣布为凡因“三家村”冤案受到株连的同志和家属一律平反。
决定还宣布,北京市委一九六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关于撤销《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前线》编委会和撤销范瑾同志(原北京市副市长、《北京日报》社社长)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定都是错误的,应为上述单位和个人恢复名誉。决定指出,在林彪、陈伯达、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和那个顾问的压力下,一九六六年四月十六日,《前线》、《北京日报》的《关于“三家村”和〈燕山夜话〉的批判》一文的“编者按”和材料是不实事求是的,应予撤销。
林彪、“四人帮”一伙制造震惊中外、祸延全国的“三家村”冤案,从一开始就激起了人们的极大愤慨。粉碎“四人帮”以后,广大干部和群众强烈要求为这个大冤案平反。北京市委的这个决定下达后,全市人心大快。大家表示:一定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决不能再让林彪、“四人帮”这类的野心家、阴谋家逞凶肆虐,决不能再让“三家村”这样的冤案在社会主义的中国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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