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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部分县以上行政区划变动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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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8-12
第3版()
专栏:

上半年部分县以上行政区划变动情况
新华社北京八月十一日电 一九七九年上半年国务院审查批准了部分省、自治区若干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变动,主要有:
一、内蒙古自治区恢复一九六九年七月原有行政区划:将辽宁省的昭乌达盟,吉林省的哲里木盟和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县,黑龙江省的呼伦贝尔盟和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甘肃省的额济纳旗、阿拉善右旗,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阿拉善左旗,从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起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二、黑龙江省撤销牡丹江地区,将原属牡丹江地区的牡丹江市改由省直接领导;海林、宁安、穆棱、东宁、林口五个县和绥芬河市划归牡丹江市领导;鸡东、密山、虎林三个县划归鸡西市领导。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库尔勒市。库尔勒市的行政区域包括原属库尔勒县和焉耆回族自治县的各一部分行政区域。库尔勒市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领导。
四、江西省撤销上饶地区的鹰潭镇,设立鹰潭市,以鹰潭镇的行政区域为鹰潭市的行政区域。鹰潭市由上饶地区领导。
五、湖南省设立怀化市。怀化市的行政区域包括原属怀化县的怀化镇(即原来的榆树湾镇)和盈口公社。怀化市由黔阳地区领导。
六、广东省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以宝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深圳市的行政区域。深圳市由省直接领导。
七、广东省撤销珠海县,设立珠海市,以珠海县的行政区域为珠海市的行政区域。珠海市由省直接领导。
八、云南省将寻甸县改设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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