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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解决给再工作的退休职工滥发补贴费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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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8-28
第2版()
专栏:来信

妥善解决给再工作的退休职工滥发补贴费问题编辑同志:
前段时期,上海轻工局所属各厂办理退休和病退的职工较多,他们退休后子女顶替,自己又另找工作。仅据上海灯泡三厂、工业玻璃工厂、精益模具厂、玻璃机模厂、器皿模具厂、玻璃搪瓷铸造厂、搪瓷机修厂等七个单位统计,在今年退休的职工中,已有近百名通过各种渠道到江苏、浙江、上海郊区等地的社办工厂,担任技术指导、顾问、采购员等工作。
到社办工厂工作的退休职工,有模具工、钳工、车工等技术工人,也有书记、厂长等基层领导干部,还有原来的资本家。社办工厂除了补足扣除退休金的工资差额外,还发给营养费、车船费、加班费等,每个月少的五、六十元,一般的七、八十元,最高的一百多元,和退休金加起来,大大高于退休前的收入水平。不少社办工厂至今仍到处挖人,滥发津贴补助,造成在职与退职职工收入悬殊,影响现有职工的思想情绪,不利于安定团结。
为了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搞好现代化建设,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妥善地合理解决退休职工重新参加工作的补贴费问题。
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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