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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企业也要满足社会需要搞好民品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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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01
第2版()
专栏:

军工企业也要满足社会需要搞好民品生产
卢君强 贺德龙
十月二十日,《人民日报》发表的“要真正弄清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一文指出:军工企业也要为满足社会的需要“走军用民用结合,‘轻’、‘重’结合的道路”。这完全适合于军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在当前调整国民经济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对军工企业来说,满足社会需要,首先是生产足够数量的优良武器,装备部队和民兵,以保卫祖国的安全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还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生产大量的优质民用产品,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建国三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军工企业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国计民生,也有利于军事工业本身的发展。
在建国初期,某军工部门在努力满足抗美援朝需要的同时,还积极地发展民品生产,为恢复国民经济、满足人民的需要,做出了贡献。当时,他们的民品产值占到该系统工业产值的百分之十五点八。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他们一方面建成了一批大型骨干企业,仿制和自行研制了一批重型武器装备,一方面发展了民品生产,到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民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五十四点六,产品达二百三十多种,其中既有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交通运输业所需要的机器设备,也有为人民生活需要的大量的日用品,如缝纫机、自行车、照相机、闹钟等等。这些产品绝大多数是社会急需、有关工业部门又供不应求的;有些则填补了国内的空白,如中型化肥关键设备;有些产品还畅销于国外,如金箭牌缝纫机等。然而,事物的发展过程总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当时,有些同志看不到军工企业大搞民品生产对社会做出的积极贡献,竟把这项工作斥之为“不务正业”。在这些同志看来,军工企业生产任务不饱满,可以心安理得地让机器设备闲着,社会急需的民用产品得不到满足,军工企业可以“理直气壮”地袖手旁观。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军工企业的民品产值急剧下降到总产值的百分之十左右。特别是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军民结合受到了严重的干扰破坏,军工企业的民品产值降到了历史最低点,只占总产值的百分之六点九。粉碎“四人帮”后,党中央十分关心军工部门的军民结合问题,多次做了明确的指示,军工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军工企业的民品生产又有了较大的发展。一九七八年,这个军工部门的民品产值已回升到总产值的百分之十三。一九七九年又增加了一百多项新产品,特别是下半年,结合军事工业的调整,召开了一系列的民用产品生产专业会议,安排了木钟、缝纫机、自行车、家用电器等重点民用产品的生产,要求有关企业在年底拿出合格的样品,明年投入大批量生产。军工战线民品生产开始呈现出新的景象。
然而,所谓“不务正业”的论调,还或明或暗地束缚着一部分同志的思想,使得他们瞻前顾后,不能大胆地、积极地领导和支持民品生产。有的企业虽然在军民产品结合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也仅仅是为了解决“吃饱饭”的问题,并没有把这项工作提到为了满足社会需要的高度,当作发展国民经济的一项根本大计来对待。要搞好军民结合,必须端正对生产目的的认识。军工企业在平时搞民品生产,决不是不务正业,而恰恰是务了正业,为国民经济做自己应做的贡献。军用产品的需要量在和平时期和战争时期相差很大,军工企业在和平时期必然会有大量的剩余能力可以用来生产民品;有些产品同时具有军、民两种使用价值,如光学仪器、爆破器材、防毒面具、柴油发动机、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等等。军事工业和民用工业在技术上往往是互为补充,互相推动的,这种技术上的交流必然导致生产上的结合。从国际上看,技术发达的工业国,一般没有单打一的军事工业。因此,军工企业在保证完成军品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民品生产,是客观经济发展规律,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也是推动军工企业生产发展的必由之路。
军工企业要搞好民品生产,必须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采取适当的措施。
一,军工企业发展民品生产,应逐步纳入国家统一计划。许多产品,特别是大批量的民品生产,由于未纳入国家的统一计划,供产销渠道不畅通,许多企业因缺乏原材料、缺少资金,生产能力无法充分发挥。计划、物资等有关部门,对军工企业民品生产,要保证供产销渠道的畅通,民用产品归口部门,在技术资料的提供、产品的协作配套和销售等方面,要给军工企业以必要的帮助。
二,有关部门要研究实行有利于发展军工企业民品生产的经济政策。现行的有关经济政策,有许多内容不能促进军工企业积极生产民用产品。目前,军工企业生产的新产品得不到优惠待遇,老产品的利润没有留成,外贸产品所创的外汇全部给了外贸部门,弄得军工企业无利可图,有的甚至要赔本。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从经济政策方面予以鼓励和扶植。对军工企业新上的民品,在试制阶段是否实行免税,在小批量生产阶段是否实行减税,以保证企业不致于因为新上民品而带来亏损;对老产品是否也实行利润留成的办法,对外贸产品所创的外汇,是否给企业和主管部门分别以一定比例的留成等等。
三,军工部门和企业的经营思想、组织体制和工作方法必须来一个大的转变,以适应军民两类产品同时并举的新情况。目前,军工部门和企业的组织机构基本上是按单一军品生产确定的。为了适应发展民品生产需要,军工部门要增设必要的民品生产、销售、服务等机构,切实把民品生产组织安排好。军工企业要学会亦军亦民的两套本领,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优先选择那些与军品门类相似、工艺相近、原材料有来源、民用工业部门生产供不应求的产品投入生产,以满足市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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