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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 国务院批准恢复国内保险业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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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2-02
第1版()
专栏: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
国务院批准恢复国内保险业务
据新华社北京十一月三十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将从明年开始逐步恢复已经停办了二十年的国内保险业务,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十一月十九日到二十七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保险会议对此作了具体部署。
根据“为生产服务、为群众服务和自愿的原则,通过试点,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方针,会议确定,一九八○年京、津、沪三市可以在全市逐步展开;省和自治区原则上可以各选择三到五个大、中城市试办,省和自治区首府所在地和个别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大城市可先走一步。
这次会议还总结了办理国外保险业务的经验。根据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交往中出现的新情况,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及时、合理地处理赔款,把国外保险业务做得更好更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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