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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楼”里的故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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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1-01
第4版()
专栏:

“民族团结楼”里的故事
来到青岛市四方区嘉定路,就会看到一排排的居民楼。在这些居民楼中,有一栋整洁、清新,门窗净亮的三十八号楼。里面住着汉、蒙古、回、满四个民族的十六户居民。这就是人们称颂的“民族团结楼”。
互尊风俗习惯
居民楼里的各族居民,互相尊敬,亲密无间。汉、蒙古、满族的同志非常尊重回族同志的生活习惯;回族同志也通情达理,非常尊重兄弟民族的习惯。大家处处、事事都是以民族团结这个大局为重。有利于团结的话就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就不说;有利于团结的事就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就不做。汉族同志平时买猪肉,总是包严放好,炖猪肉、熬油总是将门窗关好,尽量不让气味跑出来。回族同志来家里串门,他们先将茶壶、茶杯刷洗干净再招待客人。蒙古族韩连海和他的满族老伴,还为回族同志专门准备了一套清真茶具。多年来,这四个民族的居民,团结和睦,亲如家人。
“五 保 户”
居民楼里住着一位八十二岁的回族军属牟大娘,她年老多病,行动不方便。女儿参军在外,身边无人照顾。有一次,牟大娘犯了腰疼老病,起不了床。汉族居民赵雪燕,忙得不可开交。她又是煮稀饭,又是跑到回民饭店买油条和烧饼。热汤热饭端到牟大娘面前,劝慰着老人多吃些。牟大娘激动地说:“我成了俺楼里的‘五保户’!”
义务保姆
居民楼里的回族王民福和他的老伴王真香,是出名的助人为乐的热心人。十几年前,汉族薛崇的爱人去世了,两个孩子年纪小,无人照管。老薛正苦于没办法,王真香主动对他说:“老薛同志,你就安心上班吧,照顾孩子的事,由我来分担。”从此,孩子的衣服破了,她给缝补好,衣服脏了,她给洗干净。
有一天,王民福的同事刘慧禄托他找个保姆看孩子。回家后,老王就和老伴王真香商量找保姆的事。老伴爽快地说:“上那找保姆去,只要人家不嫌就把孩子送到咱家来,我给看着就行了”。就这样,王真香又为刘慧禄的孩子当了两年“义务保姆”。
让房子
居民楼里有一位名叫黄少刚的回族退休工人。他为人忠厚正直,是各族居民公推的代表。他经常带头搞好环境卫生,还组织居民学习,耐心地教育青少年。汉族职工王增祥小俩口住一间房子。生了小孩以后,又请来老母亲照管,一家三代人住在一间房子里,实在有些不方便。老黄的两个儿子住着一间房子。老黄看到小王住房困难,说服了全家人,就把房子让给了小王居住。这件事一传开,居民区的群众都齐声赞扬老黄助人为乐的好风格。
周围的群众称颂这个居民楼说:“民族政策放光华,楼里盛开团结花。同心同德搞四化,汉蒙回满如一家。”
山东省民委 丁乐春 杨莱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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