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阅读
  • 0回复

保护森林资源 不能坐吃山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3-23
第3版()
专栏:

保护森林资源 不能坐吃山空
福建是我国四大林区之一,现有林地六千七百万亩,每年向国家提供三百多万立方米木材。但我省的森林资源受到很大破坏。目前每年生长量是九百万立方米,而消耗量却达一千三百万立方米。总蓄积量在一九五七年到一九七二年的十五年间,从三点四亿立方米下降到二点四亿立方米。
森林资源消耗的原因主要是:
一、各级领导对发展林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前些年在贯彻“以粮为纲”的方针中,有些干部把抓粮当成硬任务,林业建设摆不到日程上;还以为福建山多林多,木头砍不完。现在呢,又只顾眼前抓钱;特别是一些基层干部,觉得只要在自己任职期间把大家的收入提高就行了。因此只顾砍伐不抓造林,个别人甚至带领群众大砍大伐。还说什么:“福建要先富,上山去砍树。”
二、木材经营管理混乱。“一把锄头造林,几把斧头砍树。”不少地方只有林业部门抓造林,但收购、销售、加工却由商业、供销、手工业、社队企业和林业部门同时经营。有些部门和单位为了多赚钱,不顾国家计划,大量购销计划外木材。一九七七年,供销社、二轻系统通过铁路运销外省的计划外各种木材,就达八千八百六十三个车皮,计三十六万立方米,折原木资源七十万立方米。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一月三个月中,社队企业局、供销社、二轻局和林业局共运出计划外小方料、木制成品、半成品三十二万多立方米,折原木资源六十五万立方米。
三、大材化小材。“小方料”每立方米价格是一百六十至二百元,最高达三百元以上,比原木价格高三四倍。因此助长了大材化小材,浪费了大量资源。建瓯县有一百三十七个小料加工厂,一年要锯木材三万五千多立方米。光泽县不仅社队企业办小料加工厂,连城关的元钉厂、砂轮厂、水泥厂等三十多个与木材生产无关的工厂也加工“小方料”,大发其财。有的社队为了全力以赴搞“小方料”,竟连一米原木也不向国家交售。为了制止这种情况,一九七八年六月省革委下达文件,但至今未能制止住。
四、把木材充作工业、民用柴。全省每年工业和民用柴、木炭,要消耗资源五百多万立方米。建阳县一百零三家工厂和五万五千多户居民,每年要烧柴二十多万吨,折木材二十三万多立方米。南平市西芹造纸厂一台二吨的锅炉,一年要烧柴四千立方米。这样的工厂在林区极为普遍。
五、厂矿企事业单位和部队到林区乱购木材。顺昌县一九七八年共有七十七个单位向社队买杉木一万四千立方米。
六、森林火灾和病虫害严重。森林火灾大都是由用火不慎、烧灰积肥等引起的。一九七七年全省发生火灾二千六百多次,烧毁林木五千四百多万株。一九七八年发生九百多次,毁林木一千四百多万株。一九七九年发生一千五百多次,毁林木三千多万株。
全省每年都有百万亩以上马尾松林和沿海防护林发生虫灾。一九七九年虫害较重,受害面积达三百四十多万亩,严重影响了林木正常生长。
七、《森林法》颁布后,无人执法。武夷山是国家重点自然保护区,但是经常被人乱砍滥伐。崇安至邵武林区的公路被乱砍下来的木头堆满,汽车无法通行,始终无人处理。林权问题牵涉面广,又无具体规定,因此谁也不愿出面,出面也不好解决。
上述状况如不改变,我们将会坐吃山空,后悔不及。
福建省林业局报道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