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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木鱼祭祖”到食有鲜鱼——记江西婺源县发展家庭养鱼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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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23
第2版()
专栏:

从“木鱼祭祖”到食有鲜鱼
——记江西婺源县发展家庭养鱼业
记者到江西省婺源县农村采访,看到村前屋后、山涧溪边一面面明镜似的小鱼塘,红色的鲤鱼和青色的草鱼在塘中相伴相随,游来游去,好看极了。县水产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九七九年全县社员家庭新建和扩建鱼塘六千余口,共养殖青、草、鲢、鲤等各种鱼十八万多尾。新辟鱼塘之多、社员家庭养鱼劲头之大,为历来所未见。
婺源县地处江西与安徽、浙江省交界的边远山区。过去,这里山塘水库很少,群众吃鱼相当困难,逢年过节,有的群众要跑几十里甚至百余里山路,到外省外县买鱼吃。这里过去流传着
“木鱼祭祖”的故事,说的是那些既没养鱼又买不到鱼的群众,将木头雕琢成鱼的形状,逢年过节用于祭祖。解放后,这里的社员发展家庭养鱼,鱼塘达到两千余口。后来,在大批“资本主义”的口号下,这些鱼塘大多被填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中共婺源县委积极鼓励社员群众搞好家庭副业,支持社员充分利用山区小水面发展家庭养鱼,明确宣布家庭养鱼塘永远归社员所有,塘内养鱼社员可以自食,也可以作为商品鱼出售,任何人不得干涉。县委还作出决定,社员每新挖一口养鱼塘,县里赠送五寸左右的冬片鱼种十尾。县委的这些决定调动了社员的积极性,许多社员利用节假日和工余时间挖土担石,开沟引水,建造养鱼池塘。
为了扶持社员家庭养鱼,各社队都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
(一)帮助没有鱼塘的社员搞好规划,安排好建塘地段,做到不影响农业基本建设,不妨碍交通;(二)为了帮助社员解决鱼种问题,有的社队办起了鱼种场,有的社队帮助社员购买鱼苗;(三)帮助困难户搞好家庭养鱼,对劳力不足的社员户,组织亲邻相帮,对经济困难的社员户,先给鱼种,待年终分配或成鱼出售后再付鱼种款;(四)社员用石头砌塘岸,公社提供采石工具和水泥等。
婺源县社员家庭养鱼充分利用了山区的小溪水、小泉眼,流水养鱼密度大、病害少,一般十平方米的鱼池可养三十多尾鱼,洗菜的下脚料和青草就是很好的饵料。我们访问过的干部社员无不谈论发展家庭养鱼的好处。本报记者 熊典达 光明日报记者 王绍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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