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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小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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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06
第5版()
专栏:

一个小小的调查
吴炜华
看了四月三十日晚报刊登的关于“眼镜上的商标”赞成者的综合来信,颇感兴趣。决心做一番小小的调查。于是五月一日上午九时至下午三时,到东单、王府井、西单、前门走了一圈。所遇戴太阳镜镜片上贴有商标者,凡三十七人。经询问,除二十一人拂袖而去,拒绝合作外,计十六人接受了调查(包括两位女青年),其中年龄最大者三十二岁,最小者十六岁。回答有:一、这样才够“份儿”;二、再“倒”出去值钱;三、看好些人都这样;四、证明是外国货。有意思的是,午饭时,在前门某饭馆同桌的一位二十二岁的小伙子,异常坦率地说,他的“麦克镜”淘换来时,已无商标,而为表明是外国货,居然又找一张椭圆形的洋商标贴上了。
对于镜片留商标是否有碍视力,回答有:一、有点别扭;二、管那个呢?三、不怎么碍事,只一边上有。只有一位十九岁的小伙子说不碍事,因为他的椭圆形商标贴在左下角,正位于颧骨上。我请求试戴,果然于视力无影响。经了解,他原来也甚觉不便,于是灵机一动,将商标小心地移至下边。这也算得一小发明。
结论是:一、“崇洋”思想是确实存在的。二、尽管小商标“不到一平方厘米”,但“贴在镜片的上方”,确实影响视力。三、报纸刊登文章,进行善意批评,实属必要。而且我也高兴地看到,这种批评已经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注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不是吗?以前大街小巷,太阳镜有商标者比比皆是,而这次,我在假日最繁华的闹市区,大半天中,仅遇见三十七人。可见,很多青年同志虽然没有偏激到将外国手表上的商标“砸掉”,也确实感到了崇洋的“盲目与浅薄”,应当奋起而纠正之!
我认为,有人愿意牺牲自己的身心健康,自愿替外国眼镜厂商作义务推销员,自然这是他的自由,嗜痂者尚有之,何况于此?不过,总还是应该告诉他,我们的一行一事,一举一动,切莫忘掉中华民族的堂堂正气。
(原载《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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