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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确定经济发展方针 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牧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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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13
第1版()
专栏: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确定经济发展方针
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牧业
据新华社昆明六月十二日电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和州人民政府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地区人民发展山区经济。
自治州和各级党、政部门多次派出调查组、工作队,到山区进行调查。最近,自治州又召开山区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进一步研究确定山区经济发展的方针,号召各民族干部、社员解放思想,从当地具体情况出发,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
陇川县的共瓦公社,森林占百分之七十,草场占百分之二十五,耕地只占百分之五,适宜经济林木的生长,而且牧场广阔适合畜牧业发展。过去片面强调发展粮食,结果粮食和经济作物都没有搞上去。州、县山区调查组和公社党委根据这个公社的实际情况和社员群众的意愿,确定这里以发展亚热带经济林木和畜牧业为主,合理调减了粮食征购任务,实行社员交售林、畜产品,国家奖售粮食的办法。
自治州的领导部门还鼓励社员私人种植各种经济林木,社员在房前屋后闲散土地上种植的经济林木,谁种谁有,有的人少、居住分散、力量单薄的生产队,州、县的领导部门还把他们组织起来,建立几个生产队“联营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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