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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自负盈亏——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经营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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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19
第1版()
专栏:社论

坚持自负盈亏
——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经营原则
去年以来,不少地方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恢复了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时间虽短,成效显著。今天本报介绍的辽宁省二轻系统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城镇集体企业实行自负盈亏,国家、地方、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增加了收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属于企业的全体成员所有,它的生产过程、劳力调配、企业管理以及劳动成果的支配等方面,应当由企业的全体成员当家作主。这种独立自主的生产、交换和分配方式,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最鲜明的特点,是集体企业必须遵循的原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
遵循还是违背这个原则,对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和巩固、对国计民生关系十分重大。二十几年来,我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走过了坎坷不平的道路。它一方面不断地遭到砍伐,一方面又在不断地成长。这种长了砍,砍了长,“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艰难曲折过程,就是围绕承认还是否定自负盈亏这条经营原则进行的。一九五六年,经过对手工业和个体商贩的社会主义改造,诞生了我国第一代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虽然当时在改造的步子上快了一点,有些合作小组和合作社合并得多了一点,但是,由于普遍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生产还是有了较快的发展,职工生活有所改善,就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充分显示了自负盈亏的优越性。然而没有多久,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被推进一九五八年“升级过渡”的漩涡中,一部分合作社“过渡”到国营企业,一部分“升级”为合作工厂,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被统负盈亏、统收统支所代替,集体企业职工开始端起了“铁饭碗”,吃上了“大锅饭”。在人们还没有弄清楚这种变化属于什么性质的时候,在生活中就尝到了这种变化的苦头:日用工业品减少了,供销渠道阻塞了,服务行业削弱了,生活上到处遇到了不方便。针对这种情况,党中央在一九六一年六月发布了《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即《手工业三十五条》,重申集体所有制企业要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根据中央规定,各地对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了调整,“过渡”到国营企业的手工业,有一部分又退回到合作社;盲目集中起来的商业、服务业网点重新化整为零。这次调整收到了显著效果,我国集体所有制企业又出现了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林彪、“四人帮”推行极左路线的十年期间,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被说成是“每日每时都在产生资本主义”的“小生产”,《手工业三十五条》被扣上“复辟资本主义”的罪名。象“割韭菜”一样,集体企业的税后利润和其他财产被层层上收,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变成了各级政权所有,到了七十年代,全国真正实行自负盈亏经营原则的集体企业几乎没有了。
自负盈亏,是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和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经营原则。但是,在过去二十几年间,始终有一股“穷过渡”的极左思潮干扰、破坏集体所有制企业。在一些人看来,集体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是“落后的”,只有“统负盈亏”、吃“大锅饭”才是先进的。在他们看来,集体企业的规模越大越高级,核算范围越大越先进。于是,“小集体”变成“大集体”,“街集体”变成“区集体”,“区集体”变成“市集体”。随着集体企业隶属关系的“升级”,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也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真正组成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普通劳动者不能对企业行使管理权,什么事情都由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说了算数,集体所有制企业根本不存在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了。这种把集体企业“拔高”或“升级”的作法,是不符合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这实质上是否定劳动人民有权支配一部分生产资料,同时否定社会主义生产组织形式的多样化。
我国人口多,资源丰富,就业问题十分突出。只有充分地利用我国的人力物力资源,尽快缩短我国生产技术和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差距,才能最迅速地提高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加速四个现代化的进程。我们不仅要兴办采用现代技术和装备的国营企业,而且要兴办各种占用劳动力多的工业和服务事业——即兴办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事业,这是广开就业门路的最好途径。一般地说,国营企业安排一个劳动力,国家要成千上万元的投资,而兴办自负盈亏的集体企事业,国家只要很少投资或者不必投资,而且能较快地形成生产能力,服务于生产,服务于生活。对此,何乐而不为?去年一些省、市、自治区在这方面创造了一些好方法,值得认真加以总结。前些年,国家对劳动就业采取包下来的办法,不允许劳动者自己组织起来、自负盈亏、集体经营,结果造成了城市里极不正常的现象:一方面“有事无人干”,另一方面却“有人无事干”;一方面有大量的劳动力在那里闲置,另一方面广大在职人员又要为日常的生活琐事四处奔波。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固然很多,所有制形式和生产力的发展不相适应是主要原因。如果我们能够把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事业搞得活一些,现实生活中的很多问题就会比较容易地得到解决。
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事业,不仅可以容纳手工生产,而且可以容纳机械化、半机械化生产。发展这种经济形式,不是为了安排待业人员的权宜之计。这种经济形式,经营灵活,适应性强,经济效果显著,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可以同全民所有制长期并存。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把生产者和企业的经营成果联系起来,生产者更加关心自己的企业,这就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它的经营原则和经营方法,有许多是国营企业可以借鉴的。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要不要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二十几年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一直存在着矛盾和斗争。现在是认真加以总结的时候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真理就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一旦真正坚持自负盈亏的原则,它就如虎添翼地兴旺发达起来。正如北京市一个集体企业的领导干部所说:“照这样办下去,我们的企业就可以飞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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