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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解决盖房多占耕地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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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22
第2版()
专栏:来信

切实解决盖房多占耕地问题
编者按 人多地少,耕地更少,是我们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矛盾。应该象爱护国家重要资源一样爱护耕地。长期以来,这个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国家、集体、个人不注意节约耕地的现象仍很普遍。如果听任土地管理、使用上的无政府状态发展下去,势必使本来就少的耕地越来越少,后果可想而知。各级领导应把节约土地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统一规划,合理安排。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批手续,凡属不合理的占地,不管你是谁,该管的一定要管,该卡的一定要卡。
近几年来,各地社办企业发展很快,这就要扩建或新建厂房、宿舍等;随着农村社员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建新房的也越来越多。这都是好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社办企业和社员建房占用耕地越来越多。据统计,我县从一九七五年下半年到去年六月,四年间耕地面积就减少二万八千五百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二点六,其中兴修水利只占地四千一百亩,其余二万四千四百多亩都被各单位基建(大部是社办企业)和社员盖房所占用。从占地的情况看,有的合理,有的并不合理,主要问题是宽打窄用,批少占多。比如:按我县各公社的人口、规模及范围,公社级供销社占地十几亩就可以了,有的却占地二十多亩;公社农机站一般只有六七台拖拉机,占地五六亩就够了,有的却占了一二十亩。有一个公社砖厂竟占耕地二百多亩。这些单位多占了耕地以后,有的就在基建剩余的土地上种粮种菜。对此,社员群众意见很大,关系闹得很紧张。
从农村社员建房的情况看,有的本来有空闲宅基地,为了图宽敞,却把房子盖到耕地上。按我省有关部门规定,盖三间正房,占地最多不能超过三分五厘,而多数盖新房的农户却占地四五分,甚至六七分。现在农村社员建房大多是一院一户,而宅基地却长达三四十米。
我县县委、县革委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为了切实解决多占耕地的问题,曾组织调查组,协同有关社、队普遍进行了检查,对于多占部分,该退还的,要求必须退还生产队。这样处理以后,社员都很满意。建议各地对前段社办企业和社员建房占用耕地的情况也进行一次检查,对多占耕地或未经批准就占用耕地的,要妥善解决。
河北省滦南县 冯守先 李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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