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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农民的呼声——安徽省六安地区加快山区建设步伐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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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23
第2版()
专栏:

山区农民的呼声
——安徽省六安地区加快山区建设步伐的几个问题
安徽六安地区是大别山的腹地,又是革命老根据地,两年来经济有所发展,但不够快,原因何在?主要是在贯彻执行“以林为主”的方针中,农民遇到许多困难,提出一系列新问题,亟待我们去认真研究解决。
发挥优势要有相应措施
山区发挥优势,贯彻“以林为主”的方针,停止开荒,退耕还林,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在停垦育林、退耕还林以后,粮田面积少了,农民的口粮怎么办?林业生产周期长,农民花钱哪里来?这些是直接关系到能否把“以林为主”方针落实的关键问题。
解放后,大别山区大型砍伐山林发生三次:一九五八年大炼钢铁,砍树炼钢;一九七○年搞粮食“单打一”,毁林造田;一九七八年贯彻“以林为主”方针,退耕还林,又遇大旱,农民手中没钱,家里没粮,又一次砍伐山林。实践说明,生产方针对头,还要有相应的措施,要有钱、粮为山林“保驾”。金寨县去年总结了这个教训,国家拨粮八千五百万斤,拨款一千一百多万元。农民有钱有粮,心中不慌,退耕还林五万一千亩,造林十二万亩。农民说:“吃不到四百八,才到山上伐。”
钱、粮来自何处?国家的支援固然十分重要。但不能全靠国家。六安县凤凰公社罐窑大队去年退耕还林一千多亩后,除了集中力量种好粮田以外,还在新林区大作文章,除栽周期长的用材林外,还栽了油桐、漆树、茶树等,种芝麻收入三千六百五十元,搞副业收入九百多元,种杂粮收获一万五千多斤。全大队粮食总产没有减少,经济收入稍有增加。当然,各地的情况不同,有些地方确实应由国家拨一批粮款。
为了解决农民的钱、粮问题,山区广大干部迫切要求调整竹、木的收购价格。当前竹、木收购价太低。霍山县林业局算了两笔账:一棵树长几十年,林业部门收购每立方米只给二十八元,可一转手在当地销售,就是八十多元,调到专区就是一百四十多元。一棵毛竹长三、五年,背着走十几里、几十里送到收购站,给一元二角钱,一转手便卖三元六角。山区农民迫切要求减少流通环节,合理调整竹、木收购价格。
快点收起这“三把刀”
有的农民说,争脱了粮食“单打一”的绳索,山区还有“三把刀”:小材小料加工产品多了,林业部门收购不了,来个“一刀砍”;收购木材只要两米长,长了去掉,短了不要,来个“一刀截”;植树造林强调一律化,搞什么“标准林”,来个“一刀切”。
山区每年向国家交售木料后,要剩三分之一梢头枝丫,还有很多芭芒草、杂树条子、毛竹、园竹,可以加工成桌椅、凉床、扫把、木铣板等几十种用具,过去“四人帮”当资本主义加以禁止,如今能生产了,愁的是销路。据金寨县统计,他们每年向国家交售三万方木材,可剩一万多方梢头枝丫,再加上毛竹、芭芒草,一年可生产价值三百万元的产品,但林业部门一年只收四十多万元的东西,其余大量积压。农民叹息说:“现在刚开始生产就拿刀砍,以后咋办?”
当然,收购部门也有难处。还以金寨为例,全县方圆八百多华里,只有三十多个收购站,又多没有仓库,还不了解行情,突然接这么大生意,根本就收不了,存不下,运不出。是不是还有别的办法?霍山县林业局和供销部门配合,初步解决了竹、木制品的收购问题。林业部门何不“刀”下留情,让自己收购不了的竹木制品通过供销社这条渠道“死里逃生”呢?据说林业部门怕供销社经营竹、木制品后会出“一把锄头造林,几把斧头砍树”的现象。农民说:“竹、木是我们自己的,我们不乱谁也乱不起来。上级解决竹、木产品销路,使我们看到竹、木的价值,才会从根本上制止乱砍滥伐。”
以前不从实际出发,凭主观愿望搞什么几条线,几大片,青一色,吃的苦头够多啦。霍山县有一个公社一九七五年组织三千多人的造林大会战,挖了三岭三山,搞了三千亩杉树林基地。本想多造优质用材林,但由于土层薄,不适于杉木生长,结果成活无几,劳民伤财。植树造林要根据地形、土壤、气候等方面的条件,因地制宜,不能强求一律。
划地为牢的局面应该打破
大别山区农民反映,“以林为主”,用竹、木为原料生产出用具和土特产,林业站和供销社收购不了,又不允许农民自己外出销售,造成严重的“肠梗阻”。
这里规定,社队工副业生产必须“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因此,社队和家庭副业生产的竹、木制品,只能交售到林业收购站,生产的银耳、土纸等土特产,只能交售给供销社,不许外出远销。林业部门还在各条路上设立检查站,严守关口;工商管理局到处搜查,抓住便罚款、没收。金寨县面冲公社黄良大队综合厂和合肥煤球公司签订合同,利用野竹编织了一批煤球篓子,检查站不给放行,每个篓子要收二角七分“过路钱”,使大队毫无利润,只得撕毁合同,停止生产,造成合肥煤球篓子短缺。这样的“三就地”,把产品限在一个狭小的范围之内,严重束缚生产力发展。这种“划地为牢”的局面应该快点打破。
山区的同志说,让农民外出销售自己的竹木制品和土特产,有多利而无一害。金寨县曾经发生过一次“三堂会审”。铁冲公社夹何大队利用当地的芭芒草生产了二千刀土纸,价值四千多元。供销社的土纸滞销,停止收购,他们便把土纸拉到河南省一个缺手纸的地方去卖,叫工商管理局抓住,要作投机倒把活动处理。大队不服,到县委告状。县委找到三方代表,共同评理。卖主说:“你供销社拒收,我们自己找到销路为何不准卖?”买主说:“我们这里缺少手纸,夹何大队送来手纸,是雪中送炭,满足了群众需要。”工商管理局在事实面前认输,才开放了“绿灯”。
有关部门在自己收不了时就应高抬“贵”手,让农民自己送百宝下山,请财神上山,把山区经济搞活。
新闻研究生 段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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