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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在日内瓦继续开会 将结束六年非正式谈判,进入制订海洋法正式阶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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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30
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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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在日内瓦继续开会
将结束六年非正式谈判,进入制订海洋法正式阶段
新华社日内瓦7月28日电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今天下午在这里举行第九期会议的第二阶段会议。预期,这次会议将结束为制订海洋法公约而进行的六年非正式谈判,以便能进入制订海洋法公约的正式阶段。
第九期会议的第一阶段会议是今年3月3日至4月4日在纽约举行的,在这次会议上就海洋法公约的一些重要问题达成了协议。
这次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二阶段会议,将争取就有关开发深海海床矿藏的国际控制方面仍未解决的问题,以及如何划分相邻和相向国家之间的海域等问题达成协议。会议将历时五个星期。
关于国际海底问题,迄今已经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将来洋底矿藏的开发应该在国际海底管理委员会的控制下,采取“平行开发制”的方式进行,同时保证有关的国家和私人公司能对有商业开采价值的一半洋底进行开发。第二阶段会议将争取解决“平行开发制”的某些细节问题。
包括中国在内的约160个国家的代表团出席了在今天开始的第二阶段会议。
“七十七国集团”在这次会议上发表一项声明,对美国最近颁布的一项关于勘探和开发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的法案表示“严重的关切”。声明指出,这项立法“是与国际法相违背的,因而不能产生任何权力”。非洲集团、亚洲集团、拉丁美洲集团、中国和其他国家的代表在发言中都表示支持“七十七国集团”在这一问题上采取的立场。美国代表发表声明,声称美国的上述法案是“临时性的”,一旦与美国有关的某项条约生效,它将自动作废。1973年联合国大会为海洋法会议规定的任务是制订一项海洋法公约,解决所有与海洋法有关的问题。1973年在纽约召开了一次组织性会议,次年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举行了第一次实质性会议。从1975年以来,每年分别在日内瓦和纽约举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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