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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邮资部分减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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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02
第2版()
专栏:

  全国邮资部分减价
【新华社三十日讯】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经呈奉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核准,自本年七月一日起将现行国内邮资部分地减低如下:一、本埠平信每件四○○元(原为八○○元)外埠平信每件仍为八○○元;二、单挂号信本埠每件一、六○○元,外埠每件二、○○○元(原均为三、二○○元);三、双挂号信本埠每件二、八○○元,外埠每件三、二○○元(原均为五、六○○元);四、快信本埠每件二、○○○元,外埠每件二、四○○元(原均为四、○○○元);五、新闻稿件、贸易契及货样均为每重五十公分四○○元;六、其余各类邮资均不变动。此外,东北邮资仍维持原数。此次调整国内邮资,把本埠信件的普通邮资减低了百分之五十,其他挂号、回执等特种邮资,也减低了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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