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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发表社论谈把经济搞活 用变通的办法解决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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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16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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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发表社论谈把经济搞活
用变通的办法解决问题
本报讯 6月21日,《辽宁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用变通的办法解决问题》的社论。社论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辽宁省各地、各经济部门采取一些初步改革措施,经济开始活起来了。但是活得还不够,因为常常会遇到某件事,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按照搞活经济的要求,该办;可是按着现行政策规定的某些条文,却又不许办。大量事实表明,已经进行的初步改革,同尚未改革的整个经济体制发生了矛盾,通过改革解放出来的生产力,同现行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中的某些规定发生了矛盾。面对这种情况,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消极的态度,等待、坐等什么时候国家把政策规定都改好了,什么时候再干;另一种是积极态度,在不违背中央总的政策、原则的前提下,多在具体作法上想点办法,使该办的好事办成。变通的办法,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解决问题的一种积极的办法。
社论说,所谓变通的办法,就是全面地理解和掌握中央的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要理解好这些政策规定总的精神,从实际出发,因时、因事、因地制宜地灵活运用这些政策规定。具体地说,在处理某一问题时,首先要掌握中央对这类问题的总的精神。然后在具体处理时,要从对这同一个问题的许许多多规定中,尤其是三中全会以后制订的新政策、新规定中,执行那些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符合的条文。
社论列举了兴城县晒盐生产的事。过去由于向国家缴纳税收较高,社队无利可图,因此晒盐生产一直搞不起来,结果是资源闲置,社队贫困,国家也只能收到很少一点税。后来县里决定实行减税政策,各社队盐业生产扩大,产量增加。虽然降低了税率,国家却增加了税收,而且促进了生产,国家、社队、社员三全其美。
社论接着说,这就说明在搞活经济的过程中,需要“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但是,计计不离社会主义,计计不离三者利益。这方面找不到根据,再到另一方面去找,千方百计地把生产发展起来,把符合社会主义方向,符合国家、集体(企业)、个人三者利益的事情办成,这就叫变通。变通并不是搞分散主义,不是搞各行其是,也不是自己制造政策,而是从实际出发,从已有的政策中、特别是中央在经济改革中发布的新政策、新规定中,找到那些符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情况的政策规定,推动生产的发展。
社论还说,搞变通,首先要自己去“通”。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职责可能不同,但根本任务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推动生产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凡是有利于生产发展、有利于提高国家、集体(企业)、个人三者利益的事,就要多投赞成票,要积极谋划,不要简单限制。大家都来变通,生产的路子就开了,经济就活了。我们提倡变通地执行政策,但坚决反对变相地违背政策。因为变通的前提是两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生产发展,有利于国家、集体(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变相则是离开了各项政策规定的总的精神,胡干乱干,破坏生产发展,违背三者利益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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