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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制度改革要同经济体制改革协调 今明两年着重改革财政体制、企业财务制度和税收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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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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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财政制度改革要同经济体制改革协调
  今明两年着重改革财政体制、企业财务制度和税收制度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今明两年内,我国财政制度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改革。这是财政部长王丙乾在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的。
王丙乾说,财政制度的改革,从1978年就开始了。但这些改革还是初步的,今后几年还要继续进行改革,并且把财政制度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起来。他接着指出,今明两年要着重抓好关于财政体制、关于企业财务制度和关于税收制度三个方面的改革。
王丙乾在谈到关于财政体制的改革时说,从今年开始,对广东和福建两省实行了定额包干的特殊体制,对其他省、市、自治区试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即由过去所说的“吃大锅饭”改为“分灶吃饭”。地方多收了可以多支,少收了就要少支,自行安排资金平衡。对新疆、宁夏、内蒙古、西藏、广西5个民族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3个省,原有的特殊照顾仍予保留,中央补助的数额,每年递增10%。1981年要在试行上述新体制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加以改进。
在谈到关于企业财务制度的改革时,他说:国营企业的利润留成制度,1981年将全面推广。国家拨给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由国家财政征收流动资金占用费;国营企业的固定资金,从1981年起,由国家财政试行征收固定资金占用费,以促进国家资产的合理使用。对基本建设投资,除行政事业单位和少数项目外,从1981年起,全面推行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的制度。根据联合企业的发展情况及其经营特点,还要研究制定联合企业的财务制度。
王丙乾接着谈到了关于税收制度的改革问题。他说,这些改革特别是税收制度的改革,关系到收入分配和经济的各个方面,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需要经过试验,需要同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相配合和协调。我们要本着积极而又稳妥的精神,抓紧这些改革,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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