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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干扰,独立行使检察权 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法纪检察,一年半办案八千余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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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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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干扰,独立行使检察权
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法纪检察,一年半办案八千余件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 新华社记者邹爱国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各级检察机关重建以来,陆续设置法纪检察机构,积极开展法纪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据有关部门统计,从去年1月至今年6月,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了一万余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隐匿罪证、破坏选举、侵犯通信自由,以及邮电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现已办理八千余件,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有九千多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一千八百多人,其余人员已转请有关部门分别作了党纪或政纪处理。这些案件的依法处理,对于打击犯罪,维护法制,保护公民权利,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年多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对国家工作人员中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坚决斗争,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陕西省镇巴煤矿原党委书记陈振杰、原支部书记李金银等人,长期称霸,对群众打击报复,刑讯逼供,先后非法关押19人,造成2人死亡,2人致残。过去有关部门曾三次派工作组进行调查,均未能解决问题。今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协同有关单位,坚持依法办事,很快查清了问题,依法逮捕了罪犯,广大群众拍手称快。
各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体会到,法纪检察工作责任重大,法纪检察干部只有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不谋私利,才能真正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事。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由于林彪、“四人帮”破坏民主与法制的流毒还没有肃清,在一些地区和部门目无法纪,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等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还很严重。某些国家工作人员由于官僚主义、玩忽职守而构成渎职罪也常有发生。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这些案件时,往往遇到不少阻力。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排除干扰,独立行使检察权,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法纪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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