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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全国地理学会沙漠分会成立大会的科学家建议 贯彻“防重于治”方针制止土地沙漠化趋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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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01
第4版()
专栏:

出席全国地理学会沙漠分会成立大会的科学家建议
贯彻“防重于治”方针制止土地沙漠化趋势
本报讯 土地沙漠化对我国北部干旱、半干旱区的农牧业已构成威胁,必须贯彻“防重于治”的方针,予以积极防治。这是9月23日至27日在银川召开的全国地理学会沙漠分会成立大会上科学家们的一致意见。
科学家们在会上指出,根据最近航测资料提供的数字,我国沙漠及戈壁的面积已达19亿亩。从60年代后期开始,土地沙漠化趋势迅速发展,出现了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气候干旱这个自然条件外,根本的是人为地破坏自然植被。
专家们指出,我国近代沙漠化最严重的是内蒙古中东部、东北西部及河北、山西北部,它的范围东起哈尔滨,西至贺兰山,南边以长城附近为中心,呈东北—西南走向的一个斜带。该带的特点是雨量较少,属半农半牧区,又是人类经济活动频繁的地区。
据专家们研究报告,土地沙漠化的趋势如果不加控制,一旦变成流沙,要加以改变就须花费更大量的人力、高昂的代价和至少50年至100年的时间。
会上,专家们提出五点建议:
(1)国务院尽快建立“国家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下设土地资源保护组,任务之一是管理干旱及半干旱区天然植被和土地合理利用,防治沙漠及沙漠化土地,制订类似森林法的有关法律。
(2)在沙漠化地区及其外围,实行林、牧为主的多种经营方针。对已经沙漠化的土地坚决退耕还牧,潜在的沙漠化土地也以经营牧、林业为主。为了保证这一方针的贯彻,国家要向牧区供应粮食,对于半农半牧区也不能一律要求粮食自给。
(3)发展畜牧业,应当鼓励发展对草场破坏小的绵羊、菜牛等。下达任务指标时要根据当地草场合理载畜量来计算。
(4)风沙线上严禁开荒,无论集体或个人如有违犯,必须追究法律责任。要坚决保护好沙区仅有的一点点天然植被,严禁打柴、烧山。为此,必须在沙区大量发展薪炭林,大力开展固沙造林种草工作,解决好沙区人民的燃料、肥料和饲料缺乏的问题。沙区林业的发展方针应当以发展薪炭林、防风固沙林和防护林为主,过去制定的沙区以用材林为主的方针是错误的,应当改变。沙区的灌木也是林。要建立完整的防护林体系。
(5)加强宣传教育,在沙漠和沙漠化地区举办地、县、公社、大队、生产队五级干部轮训班,请专业人员讲解沙漠化的危害及防治工作的科学知识,使他们提高认识,以便在自己负责管理的地区更好地贯彻“防重于治”的正确方针,迅速制止土地沙漠化的现象。
钱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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