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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经济立法选编》将出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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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01
第5版()
专栏:

《外国经济立法选编》将出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同有关方面合作,将世界主要国家有代表性的经济法律、法规、条例翻译整理成《外国经济立法选编》。一、二、三辑将陆续同读者见面。
《外国投资法》,选择了南、罗、波、匈、日、菲等十八个国家关于吸收、引进和利用外国投资,同外国建立合营企业的法律,以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编写的《发展中国家合营企业协议起草指南》。
《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规定了经济的法律关系的原则,国家组织和各种经济组织的活动,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债的关系。捷克斯洛伐克是东欧法律体系中第一个使经济法与民法分别制定的国家。
《苏俄民法典》,规定了法人制度、所有权制度、财产流转制度、著作权制度、发明权制度等,反映了苏联经济改革的某些要求。以后还将编译出版《外国企业法》、《外国仲裁法》、《外国商法》和《外国外贸法》等专辑。(杲文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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