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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经验,完善和稳定农业生产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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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02
第1版()
专栏:

总结经验,完善和稳定农业生产责任制
本报评论员
近两年来,农村形势不断好转,原因何在?主要是执行了党的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各项农村政策。其中,生产责任制的逐步恢复和健全是最关紧要的一条。为了夺取今年农业丰收,并为今后农业的发展打好基础,应当抓紧时机,联系实际总结经验,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文件,使农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起来,稳定下来。
一、用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指导行动。文件下达半年多了,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与群众还没有听到传达。有的东听一点,西听一点,缺乏统一完整的理解,根据片面的理解去行动,这样就难免不出偏差。因此,各地有必要在领导骨干中再组织一次对文件的学习和讨论,联系当地实际,正确理解文件的精神与实质,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以利于指导群众。贵州不少地区普遍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干部和群众通过学习中央文件,联系实际,共同分析情况,总结经验,领导与群众共同拿主意,选择适合本社、本队的生产责任制形式。他们还在确定责任制形式的同时,讨论制订生产计划,鼓舞干劲,落实措施,争取今年生产全面丰收。这种运用群众路线方法,贯彻执行政策的经验是好的,值得推荐。
二、一些困难地区所实行的包产到户办法,纠正过去那种“吃大锅饭”、一拉平的错误,对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改善群众生活,恢复和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起了积极作用。有人曾担心包产到户后,农业机械、水利设施等公共财产无法利用,军属、五保户等困难户得不到应有的照顾。有的地方在实行包产到户之初,由于生产队与承包户之间的义务与权益缺乏具体规定和正式签订手续(如合同),也曾经出现过少数社员违背合同,不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交售任务,或为了赚钱,外出经商,荒废农田的现象。不能认为这些现象是包产到户形式所固有的。只要加强生产队的领导,不是回避问题,而是面对问题,发动群众逐个研究解决办法,就可以找到某种大家都满意的安排。有些基层干部习惯于“一刀切”,不问当地情况,认为应该普遍推广包产到户。这是对中央指示的误解。某个地区、社队实行什么责任制,要从实际出发,尊从群众的意见。有些单位在实行责任制过程中发生一些矛盾,应该力求改进,不断完善。有些基层干部误以为实行包产到户可以任社员各奔前程,不需要社队领导,这是完全错误的。应该指出,承包户不同于过去小农经济的个体农户,他们是集体经济的成员;生产队组织的存在,是集体经济存在的前提,也是承包户和国家、集体联系的中轴。加强生产队的领导,是今天搞好生产,团结多数社员的重要保证,也是明天扩大生产,向更高级的集体化经济过渡的必不可少的保证。各县、旗的党委和政府要一个队一个队地进行检查。凡是有上述问题的社队,要立即进行整顿并健全组织领导。有些地方不但要健全生产队的领导班子,还要根据社员自愿,在生产队下建立管理小组,帮助承包户搞好生产,各地不妨考虑试行。
三、在那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过去大多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制。制订生产定额,建立周密的质量管理,这是责任制完善化的前提,必须总结先进经验,逐步有所前进。在这些地方,有很多社队正在由小段包工过渡为专业承包联系产量责任制,这是值得鼓励的发展趋向。这种形式有利于促进分工、发展多种经营,做到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欢迎。
目前,在实践中发生的问题,是在分配收入时,由于种种原因,从事粮食生产的社员收入增长较慢,在农业、副业之间,收入出现较大差别,影响社员种粮食的积极性,需要采取适当办法加以平衡。解决这个问题要遵循的原则是:凡是因为技术专长原因而产生的收入差别,应当承认是合理的。各地采取公开投标办法,组织承包,可以体现这个原则,是可行的好办法。凡是由于价格等原因而产生的收入不平衡,就应该得到某种补偿。一些地方从工副业收入中,对粮食生产实行工分值定额补贴,效果尚好。还有一个承包定产和超产奖比例问题,既要有利于调动承包者的积极性,使其有利可图,又要照顾国家和集体利益,保证集体经济有一定的积累,以利扩大再生产。这些办法,都要经过群众实践,不断改进和完善。
四、有些中间状态的社队,多种经营尚不发达,主要以大田作业为主,能否实行责任到劳的承包联产计酬制?大田生产中,如棉花、小量经济作物、玉米、薯类等,多年试行这种办法,证明确有好处。问题是在麦田、稻田中能否实行。河南、河北、山西、陕西等地的经验证明,在那些以手工劳动为主的社队,也可以实行。办法一般是在生产队统一经营下,把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田间管理责任区,按劳动力底分比例,分包到人,生产队统一耕种,统一提供生产费用(一般是以实物形式如化肥、农药等),核定产量(产值),田间各项农活由承包者专责承担,分户计产,联产计酬,超产奖,欠产罚。目前,绝大多数中间状态的社队,在大田生产以外总还有一些适合统一经营、专业管理的项目,如耕畜的饲养,羊群的放牧,成片林木和果园、菜园的经营,建筑工程队和其他副业。在对大部分从事大田生产的劳力采取个人承包联产计酬的同时,对这些项目也应分别按专业承包。因其分工分业比较简单,也可叫初级形式的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这种责任制形式,能保持集体经济的优点,又能体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优点,吸收了包产到户的好处。经验证明,这种形式适用于中间状态的社队。这部分社队占多数。多数社队搞好了,农村社会主义经济优势才能得到进一步加强,为现代化事业打下坚实基础。
集体经济必须实行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办法是否完善,要看它在多大程度上促进各尽所能。没有各尽所能,生产上不去,收入不增加,必然挫伤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过去曾用过记死分的办法,这种办法,只反映了每个人过去的劳动状况,不能反映现实的劳动状况,这曾使“多干少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成为普遍性消极现象。也有的地方采取死分加活评。但是,因为全年大部分时间的农活都不能体现为某种产品,要及时准确地了解为数众多的社员某一项农活质量好坏,是很困难的事情,评议往往流于形式。在一些领导力量较强、管理水平较高的社队,实行定额计酬办法,这是较为科学的办法,但需要有一套详细的定额标准和周密的检查制度。对于管理水平不高的社队,采取这种办法,有其难处,因此往往陷于自流。在我国农村中绝大部分地区,包括中间社队和一部分先进社队,农业生产还是以手工工具为主,机械化程度很低。生产资料公有化了,劳动者组织起来了,但劳动的方式还不是社会化的,或只是低水平社会化。这种状况短期内还难以改变。因此,划小作业范围,建立个人责任制,联系产量计算报酬,把责任和报酬、报酬和产量(产值)联接起来,可以使生产资料使用与劳动者的结合方式更加密切,更利于促进劳动者各尽所能,利于发展生产。有些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和单位,实行联系产量计算报酬的责任制,经验证明有利于推动生产的发展。
搞好责任制所以被当作关键所在,是因为某种合适的责任制,本身就是社员实行民主管理的形式。有了责任制,能鼓励社员当家作主的主动精神,使干部从不必要的“管人”任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改善经营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工作中争得主动。
五、加强农村政治思想工作。
“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封建小私有者的不健康心理和意识,资本主义思想,在一定条件下还在继续毒害人民,这是客观存在。过去由于“左”的思想和“左”的路线的干扰,党在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倾向。林彪、“四人帮”在十年浩劫中推行的“左”的路线,把党在农村的正确的经济政策和对农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对立起来,既破坏了党的经济政策,也破坏了党在农村的政治工作。近两年,根据党的三中全会决议,拨乱反正,落实各项经济政策,已经取得了显著效果,得到农民的热情拥护。但是,在大好形势下,有极少数不法分子散布流言,制造混乱,某些地方出现了投机倒把,破坏公共财产,搞封建迷信、赌博、偷盗等违法乱纪事件,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部分干部由于思想上仍然被过去那一套“左”的条条框框所束缚,误以为上述消极现象是落实各项正确的政策所引起,仍然把坚持社会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和贯彻执行三中全会以来所制订的农村经济政策对立起来,而不理解在农村中,旧时代的封建残余思想和资本主义思想,并不因为我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就能立即根除,改造小私有者的不健康心理更需要一整代甚至几代人的时间。当我们的经济工作中存在漏洞,法治和思想政治工作没有跟上,林彪、
“四人帮”的思想流毒又未根除,上述消极现象就会应时而生。因此,坚定地根据中央指示落实各项经济政策,满足农民正当的物质利益,同时本着四项基本原则,采取妥善的方法,加强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依法惩治极少数违法分子,维护安定团结,为贯彻执行各项经济政策创造强有力的政治前提,这是极为重要的任务,必须积极地全面地抓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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