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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用……”之类》异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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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01
第5版()
专栏:

  《“御用……”之类》异议
  刘金
新近读了《安徽文学》上王若望同志的一篇文章,题曰:《“御用……”之类》。文中一则曰:社会主义新中国还有“御用文人”;再则曰:“最近又涌现出若干‘御用批评家’”;三则曰:“这些御用评论家也许以为自己是听党的话,是党性颇强的表现”。
把与自己意见不合的人扣上“御用”的帽子,这种做法,我实不敢苟同。想写篇文章与王若望同志争鸣一下,忽然记起阿Q的“谁认便骂谁”的名言,我一发言,岂不等于自己凑上去认领这顶“御用”的帽子?然而转念一想,这篇文章所痛斥的“御用批评家”,明明白白,指的是对《唉……》等四篇小说发表过一点批评意见的同志。不幸我对这四篇小说中的三篇,都曾发表过王若望同志很不中听的意见。这顶“御用”的帽子横竖躲不掉,不如挺身而出。何况,王若望同志所说的是“若干”,是一批,我的争鸣,当然不是为了个人。
那末,所谓“御用批评家”,究竟是些什么人呢?请看王文的论述:“……最近又涌现出若干‘御用批评家’,他们厌恶作品里有揭露性的东西,一看到这一类描写,就勃然大怒,如对待《人到中年》、《重逢》、《说客盈门》、《唉……》等那样。他们……想方设法指定作者跟着他的曲子跳舞,还美其名曰:这是加强党对文艺的领导。你要是不跟着他的曲调跳舞呢,那就是‘不合格的共产党员’,‘某某人又在翘尾巴了’等等”。
究竟“若干‘御用批评家’”对《人到中年》等四篇小说说了些什么呢?不妨请读者查考一下。就我所知,对于《人到中年》,报刊上确实有过不同意见的讨论。那讨论,据我看来,是说理的,心平气和的。一些同志持有不同意见,是完全正常的,应当允许发表。不然,还有什么“百家争鸣”可言?对于后来得了奖的《重逢》,前年夏天确曾有过一场争论,我也参加了。但那争论的焦点,在于应不应该让老干部朱春信承担“造反派”武斗死人的罪责,应不应该在“造反派”武斗伤人的问题上去审判这个老干部的“良心”。关于《重逢》的某些批评意见(包括我的意见)是否正确,完全可以讨论,也可以反批评。但其中绝无王文中所列举的那些罪状,却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对于《上海文学》去年一月号上发表的短篇小说《唉……》,也是有过批评的。个别读者(例如周克家)的批评甚至是很激烈的。至于讲到我对这小说的批评,并非如王若望同志所说,因为“厌恶作品里有揭露性的东西”,就“勃然大怒”。而是我不赞成小说向我们提出“四人帮”“在若干年后,会不会得到历史的同情”这样一个“严酷的课题”。我作为一个读者,有权不赞成这个“严酷的课题”吗?有权讲出我自己的观点吗?我想应当有这个权利。至于对《说客盈门》,我从未在报刊上看到过批评性的意见。我在《有感于火光和灯光》一文中倒是提到过这篇小说的。不过那不是批评,而是褒美。
“若干”批评家对于《人到中年》等四篇小说的评论,简单说来就是这样。王若望同志如果不同意这些评论,完全有权参加争鸣,或者说,进行反批评,但是没有权利给别人扣上“御用批评家”之类的大帽子。
我还想请问王若望同志:你所指责的“御用批评家”的那个“御”,又是谁呀?你也许会说:“是指李国才式的部长们”。可是,与那四篇小说有关的
“若干”批评家,跟李国才式的部长们究竟有何瓜葛,你能举出一丝半缕的真凭实据吗?实际上,你心里很明白,李国才式的部长们根本够不上“御”的资格。你心目中的“御”当然另有所指。你也许又会说:我早已在上海的《社会科学》1980年第6期上阐明了,我所指的“御”,是一个“党”,就是“以享受特权为荣,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或者专会打棍子,给人穿小鞋的那样的‘长官’的‘党’”。可是我不明白,在咱们中国,真有这样一个居于统治地位的“‘长官’的‘党’”吗?或者,可以把中国共产党象切西瓜似的切成两个——一个,应当用“‘干预生活’的文艺”“使人民脱离”它的“‘长官’的‘党’”,另一个,按《准则》行动的真正的党?不必讳言,我们党内的确混进过一些林彪、“四人帮”、康生、谢富治这样的坏人,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坏人。我们党内还有不少人沾染了官僚主义、特权思想的恶疾。我们党,从来就是、今后仍要和这些坏人坏事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但是,伟大光荣的中国共产党,绝不是一个由这些坏人组成的“御”,也不可能从中分割出一个这样的“御”——即所谓的“‘长官’的‘党’”!
单看王若望同志的文章,使人觉得这些“御用批评家”真正可恶得很了。但如果把王若望同志指证的那些批评文章找来一读,读者就会发现,什么
“勃然大怒”、按“曲子跳舞”、“不合格”、“翘尾巴”等等,连影子也没有。这完全是王若望“设想”出来,为了坐实“御用”的罪名,强加给“若干批评家”的。
文学艺术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对于某个作品,常常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看法很不相同。我认为,各不相同的意见,只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只要是摆事实讲道理的,而非王婆式的骂街,那就可以发表,应该实行真正的百家争鸣。就说批评吧,也不能要求非百分之百正确不可。批评有错,或其实不错而你认为错了,当然可以反批评,也可以反反批评。在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共同的总目标下面,这应该是可以做到的。可是现在竟很难做到。特别是对于所谓“有揭露性东西”的作品,不管写得怎么样,一律只许说好,不许说坏,不许有一句半句哪怕是极婉转的批评。可不是?“若干”批评家对《唉……》等四篇小说发表了一点稍稍不同的意见,王若望同志就给他们挂上“御用批评家”、“御用评论家”、“达官贵人”之类的牌子。在这种情势下,“若干”批评家真是无所措手足了。
王若望同志把吹嘘李国才的京剧《春蕾初绽》与歌颂光明的作品混为一谈,等量齐观,似乎凡是歌颂“为四化做贡献的正面人物”的作品,都是“李国才之流指定作者制作出来的”“御用文学”,作者便都是“御用文人”。其实,出了一个靠造反和弄虚作假爬上高位的李国才,并不等于所有在高位者都是靠弄虚作假和造反起家的。曾经被吹成“锅炉史上的创举”的“国才式锅炉”是一场骗局,并不等于中国所有工人技术人员的创造发明都是吹牛骗人。一出京剧歌颂了李国才,并不等于所有歌颂
“为四化作贡献的正面人物”的作品都是“虚假的歌德派文学”即“御用文学”。这个道理不言自明。我们有什么理由,因为出了一个或几个《春蕾初绽》,就把凡是歌颂光明之作,统统骂为“御用文学”而加以“扫荡”呢?
我不反对“作品里有揭露性的东西”。我不主张废除暴露。同时,我也不赞成——直白点说,我反对废止和辱骂对于光明的歌颂。偌大一个中国,近十亿人口,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艰苦卓绝,革了六十年的命,真的就一无是处?真的就没有几件事、几个人值得文艺家歌颂一番?我不相信偌大一个中国,只有黑暗可供暴露,没有光明可以歌颂!我们伟大的祖国,建国三十一年来,虽然几经折腾,使人民吃过很大的苦头,受到很大的损失,但是,也建成了约四十万个工业交通企业,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这,难道也“完全是一片假话”?至于品格高尚、献身四化的社会主义新人的动人事迹,我们经常可以在报纸刊物上读到。我们应当提倡文学家去熟悉他们,去表现他们,写出能够提高人们精神境界、鼓舞人们积极向上的好作品来,而不应以任何借口去打击、挖苦这些作家。
最后,还要指出一点,王若望同志有一着使论争对方不争自退的高招,这就是,谁要对“抨击在位者的特权,揭露官僚主义的危害”的“揭露性”作品提点什么意见,他就煞有介事地宣称:他(批评家)是“要在里头获得一官半职就终身受用;……生怕把自己的优越性和特权改掉了”,“这就扰乱了这些达官贵人的安定,当然不能容忍”。这就是说,批评家和作品所抨击的官僚主义、特权阶层、达官贵人原是一丘之貉,他批评这作品便是为的保护他自己的特权和官僚地位呀!这一着是很厉害的。先就把“批评家”抹上一脸黑,看你如何洗刷!洗刷当然很难。批评家如果把自己的职称、工资级别、住房面积、“住宅里的现代化”程度跟“御”有何关系等等,详细写出,辩白一番,我看是没有哪个报刊肯给他登载的。批评家当然更不可能把读过王若望文章的数以万计的读者邀请到家里,向他们介绍情况,参观住宅,把自己洗刷清爽。呜呼,“若干”批评家只好冤沉海底。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王若望同志的“‘御用……’之类”的战法可以休矣,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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