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2阅读
  • 0回复

试行农技部门与生产队签订“推广技术联产合同”制 天府之国农业生产又走活一步 科研成果应用于生产的周期大为缩短,去年所有“合同队”都增了产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02
第1版()
专栏:

  试行农技部门与生产队签订“推广技术联产合同”制
  天府之国农业生产又走活一步
  科研成果应用于生产的周期大为缩短,去年所有“合同队”都增了产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本报记者报道:四川省试行农业技术推广联产责任制,农技部门与生产队签订推广技术联产合同,收到显著效果。
去年初,四川省内江地区农业局的同志在省农业会议上讲了一个故事:有两个从外地来的农民,声称能把内江县当时的西瓜亩产一千多斤增加到6,000斤,减了赔,增了分成。内江县和隆昌县的七个生产队同他们签订了合同。结果,虽然有五个生产队因没有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办未达到指标,但是,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办的两个队都达到了指标,七个队平均亩产仍达到4,138斤。内江农业局的同志说,种瓜的订了合同,西瓜增了产,对其他作物在农技部门和生产队之间可不可以采取同样的办法呢?省委负责同志当即表示支持,同意先试行。
于是,一个新事物诞生了:农业技术推广单位或农技员与生产单位签订“推广技术联产合同”。合同规定,技术推广单位或农技员负责推广农业技术,帮助培训技术力量,保证达到生产指标;生产单位保证接受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增了产,生产单位付出一定的技术指导费;减了产,除了是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生产单位违反技术规程外,推广单位或农技员都必须赔偿。
一张合同契约把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到了一起,约束合同双方对它负责。这样,农技员的责任心加强了。仁寿县以前培训农技员,大家说,“课”要随“饭”。到了中午12点,不管讲完没讲完,没人再听;现在大家要求“饭”要随“课”。课没讲完,没有人离去。达县有个农技员,水稻插秧时节,忙着进行技术指导,妻子生了孩子,他打电话给家里说:“请人帮助照顾吧,这里误了,就不得了了”。
农民不听“瞎指挥”了。仁寿县新富公社有个大队,去年5月,稻秧分蘖,为控制分蘖过多,农技员提出立即控水晒田。可是,驻队的一个公社干部说:“不能控”。队里的干部社员说,听你的,还是听他的?听你的,减了产,你赔不赔?公社干部不敢担这责任,最后还是采纳了农技员的意见,结果这季稻增了产。
农业科研新成果应用于生产的周期大大缩短了。省农科院作物所1977年就进行“杂交稻高产栽培技术”研究,从理论上肯定了杂交中稻增产效果,可是直到1979年,还没有找到中间试验基地。这年底,他们同广汉县农业局与八个生产队签订了联产合同,结果承包的八个队的七百亩杂交稻,平均亩产1,090斤,比上一年增产18%。去年,四川省所有与农技部门签订了合同的生产队,队队增产。
现在,四川省已有19,189个生产队成了农技推广的“合同队”,162万亩地成了“合同地”。天府之国的农业路子,又走活了一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