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1阅读
  • 0回复

我国律师制度的性质和任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13
第5版()
专栏:法律知识

我国律师制度的性质和任务
律师制度浅谈(三)
我们国家的律师制度是社会主义类型的,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审判工作中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可缺少的制度。律师的任务是要保护人民的利益。有人说,律师给被告辩护,给犯人辩护,甚至给反革命分子辩护,怎么还能保护人民的利益呢?其实,给被告人辩护,为犯人辩护,或者为反革命分子辩护,律师所保护的是他的“合法权益”。“合法”这两个字是很重要的。保护他的合法权益,就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就能够做到不冤枉好人,不放过坏人,既起到保护人民的作用,又起到打击敌人的作用。
律师的主要业务,按照律师暂行条例规定,一共有五条。第一条,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公社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第二条,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第三条,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第四条,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第五条,解答关于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其它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在这五条的下面还有一句话,就是律师应当通过全部业务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法制。
为什么把律师任法律顾问提为第一条?我想主要是为了强调法律顾问的工作。现在正在起草民法、民事诉讼法,有关的一些经济法规也在起草。今后国家与集体、机关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经常会碰到许多法律问题。企业与企业之间订立合同,违反了合同怎么办?法律怎么保障?专利权、商标权、企业自主权等等,也迫切需要用法律来加以保障,这都需要有大批的法律顾问。比如企业与企业订立合同的时候,就要有法律顾问参加,看一看这个合同订得合不合法?能不能实行?在进行这方面诉讼的时候,也需要法律顾问出席法庭,进行代理。外国很多大企业都有专门法律顾问。现在我国的国际交往多了,发生一些涉外案件,比如贸易上的一些纠纷,或者是海运方面的纠纷,需要仲裁,需要法院处理,也需要律师出面。
在任务里最后提到要通过律师的全部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比如有的律师在法庭上发表意见,摆事实,讲法律根据,讲得很生动,就是很好的法制宣传。
(马荣杰)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