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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大型精密仪器的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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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14
第3版()
专栏:群言堂

要加强大型精密仪器的管理
王治国 王顺昌
目前,全国生产大型精密仪器的主要工厂约有四十多家,仪器的质量和数量逐年都有所提高,但仍满足不了需要。实验手段落后仍然是当前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据1978年底统计,我国共有各种类型国产的和进口的电子显微镜三百多台,而同期,日本仅使用本国产的电镜就达五千一百八十多台。在国内实验装备较好的某工业部门,有一半的重点科研单位连一台主要的大型精密仪器都没有。广大科研人员痛感实验手段落后之苦。管理不善造成了国产大型精密仪器价高质次,进口仪器重复浪费、利用率不高的严重现象。主要表现在:
一、研制、生产缺乏统一的组织和协调。国内仪器的研制和生产具有一定的基础,有些方面水平也不低,但力量分散,缺乏有力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比如现在全国有二十多个单位研制生产色谱仪,十多个单位研制生产电镜,但大部分生产技术过不了关,性能指标不够稳定可靠。有的国产大型仪器主要技术指标一台一个样,用户称这类仪器是“万紫千红”牌。
二、进口缺乏统一管理和合理布局。从国外进口一些仪器是必要的,但问题是现在仪器进口渠道很多,每年全国进口多少仪器,哪一个部门也说不清楚。进口的大型精密仪器,缺乏统筹安排和严格把关。象电子能谱仪这样贵重的仪器,未经实际使用和考核,一年就进口七台,用外汇三百多万美元。核磁共振波谱仪,我国已进口四十多台,其中价格比较便宜的60兆赫的仪器,仅占进口总数的20%,而实际使用时,80%到90%的任务可以在60兆赫的仪器上完成。
有的地区大型精密仪器过于集中,比如某城市相邻的几个中央单位就有同类型的电子显微镜三台,任务都不足。有的地区虽有需要,但一台电子显微镜也没有。
三、部门所有制阻碍了仪器的社会化。现在国家分配的仪器往往变成了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所有。有的单位任务不多,宁可让仪器闲着不用,也不肯拿出来为别的单位服务,甚至同处一个大院内的两个单位也不能共用一台仪器。据山西省科委统计,该省的所有大型仪器(包括中央单位在内)每天按八小时开机计算,平均使用率还不到30%,有的仪器因使用条件不具备,或不甚需要,长期没有开箱。中国医科院、北京化工研究院等单位科研人员反映,科教系统已进口各种型号的核磁共振仪三十余台,没有一台工作量是饱和的,但有些单位还在盲目的要求进口。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目前情况下应采取有力措施。
一、统一组织审查进口仪器。
今后各单位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要本着适用、节约的原则。同时,要有相应的使用、维修技术力量,具有安装仪器的条件。凡低档或中档仪器能满足科研需要的,不应购置高档的;凡国内可以生产供应的,要严格控制进口;凡能购买零部件装配的,就不要进口整机。今后不管用外汇进口什么仪器,均应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技术引进要和国内研制生产密切结合。
对于国内有一定研制生产力量,只是技术上暂时还较薄弱的那些仪器,重点要放在技术引进、技术合作和对生产厂进行技术改造上。对于仪器样机和影响整机质量的某些元器件,国内暂时不能生产或质量还不过关的,要优先进口。一定要下大气力将国内的科研、生产力量组织好,尽快把大型精密仪器的质量搞上去。
三、提倡协作共用,充分发挥仪器的利用效率。
各单位购置科学仪器,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要提倡协作共用,“宁可用坏,不可放坏”,充分发挥仪器的利用效率。
协作共用可采取专管共用、共管共用、地区协作共用等形式。参加协作共用的仪器,可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购买消耗性材料、试剂、易损零配件等,也可提取适当比例用于奖励好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协作共用的仪器,在财政上要给予支持,在零配件供应上要给予保障,设备更新要优先照顾。对于那些因任务变更或其它原因闲置不用或使用不当的大型精密仪器,中央和地方科技共管部门可以有偿调拨,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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