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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运用法律武器 检察起诉一批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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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02
第1版()
专栏:

  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运用法律武器
  检察起诉一批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本报讯 据《中国法制报》报道: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起诉了一批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据统计,1980年经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有一千一百多件,已经结案的955件。经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对二百多名重大责任者追究了刑事责任。运用法律武器认真查究重大责任事故,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加强,逐步改变过去那种对厂、矿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处理不严肃,大事化小,甚至不了了之的状况。对改进企业管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起了推动作用。广大职工高兴地说,运用法律武器查处责任事故,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们的关怀。我们一定努力生产,为四化建设多作贡献!
各级检察机关针对一些职工法制观念淡薄,不知法,不守法,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还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在办案过程中,坚持惩办与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收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全国许多检察机关,还及时向领导机关建议,消灭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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