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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调整商品价格 华东城乡交流渐畅 工商业情况续有好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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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14
第2版()
专栏:

  适当调整商品价格
华东城乡交流渐畅
工商业情况续有好转
【新华社上海十一日电】两个多月以来,华东地区城乡物资交流日益畅旺,私营商业情况已开始好转。这是各地国营贸易机关在调整工商业与调整税收工作中执行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的指示,适当调整了批发与零售、地区与地区间及工农业之产品间差价的结果。
自今年三月全国物价稳定以后,虚假购买力突然消失,城市中囤积的商品大量抛出,市场物价曾一度出现不正常的现象。首先是产地与销地间的价格倒挂,如各地棉纱在产地的价格高于销地。其次是零售与批发间的差价很小,甚至没有差价。如五月份上海的大米、纱、布、食油、食盐等差价都在百分之二点五以下;杭州、南京、无锡等地的纱、布零售与批发价之间则几乎毫无差额。另一方面,在物价降落幅度较大时期,商人急于售货,又出现了市价低于国营专业公司牌价的现象。
华东国营各专业公司六月初按照中央贸易部命令,以“三方面有利”的原则,分别地有步骤地作了初步调整。因此,目前粮食、纱、布、油、盐、糖等主要商品的批发与零售间的差价,平均已达到百分之四到十左右,百货类在百分之六到二十左右。零售商与贩运商约可获利百分之二至十不等。这样就大为有利于工、农业产品间的正常交换,市场交易量开始显著增加,私商经营积极性也大为提高。据人民银行华东区行统计:上海铁路与水路货运指数分别从五月份的九十四点七和六十五点五(以去年十二月为一百),增至六月份的一百零四点八和一百九十点二。其中水路货运的增加尤为明显,七月第一周较六月份各周平均运输总量增加百分之一百四十,较五月份则增加百分之六百二十九。上海主要商品成交量指数(以去年十二月为基期——一百),四月份仅为三十六点九,五月份为四十点六,六月份第二周曾增至五十四点一,七月第一周为五十点七,较五月份约增百分之二十五。因商品交易和城乡交流行为而发生的票据交换金额和汇款额,亦有显著增加。票据交换,七月第二周(十日至十五日)较五月份平均指数增加百分之六十九,七月第一周汇入款额较六月第一周增加百分之四十二,汇出增加百分之五十五。各地粮食市场:六月份及七月上半月的成交量,较五月份普遍增加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上海六月份粮食总成交量二十二万石,较五月增加百分之三十一,七月上半月的成交量也已达六月全月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八;其中私商经营的比例,已由五月份的百分之三十四扩大为百分之六十二。无锡市六月份商人去汉口、江西、安徽三地贩回的大米比五月份增加了两倍。纱布及百货日用品市场的情况亦与此相似。
随着工商业情况的趋于好转,华东各大城市要求开业复业的商店也逐月增加。据上海市工商局统计:上海商业申请复业的,六月份一百四十二件,较五月份(二十二件)增加六倍半,七月上旬为四十八件,较六月份各旬平均数又增加了百分之一;申请开业的商店亦自五月份的二十六家跃至六月份的一百二十八家。申请歇业户,六月份较五月份减少了百分之七十三。自四月至六月,经营有关城乡交流业务的商业如交通运输、棉布、粮食、日用品等业,申请开业复业并经核准的已达三十一户。六月份济南等地申请开业复业的也较五月份增加了百分之十三。
在调整价格前后,上海、无锡、济南、蚌埠、扬州等地的国营专业公司,曾主动向商业界宣传和解释中央人民政府的物价政策,与工商界协商调整的比例,密切了公私之间的联系,顺利地贯彻执行了调整价格的政策。但是,由于事先调查研究不够,个别地区也曾发生对若干商品提价过高或提升幅度过大的偏向。另如中国煤业公司华东区公司没有及时执行华东贸易部命令,迟至七月中旬才开始调整煤的零售与批发差价,也是一个很大的缺点。
目前华东区各专业公司正在密切注意农产物(尤其是小麦和新谷)的合理价格的掌握,以及地区与地区、零售与批发间差价的进一步的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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