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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在必行——对农村生产责任制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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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11
第2版()
专栏:

势在必行
——对农村生产责任制的调查
中共甘肃省委代理第一书记 冯纪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甘肃省农村逐步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给长期落后的农业带来了新的生机。生产责任制在农村势在必行,标志着社会主义农业正在走上一个更加健康的发展阶段。
出乎意料的变化
甘肃历史上就有“陇中苦甲天下”之说,全省旱灾频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解放以来,生产条件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由于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和工作上的失误,农业生产长期搞不上去,农民生活很困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制定了两个农业文件,这是使广大农村经济、政治稳定,农业生产有一个较大发展的具有战略意义的指导思想。这一重大决策,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两年多来,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建立了以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为主的生产责任制,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1980年,尽管部分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全省粮食总产仍比上年度增长6.75%,油料产量比历史最好年份增长四成多。畜牧业产量连续三年创历史新纪录,社员家庭养羊去年一年增长36%,生猪产肉量增长8.3%。猪肉满库,敞开供应,人们高兴地说:“吃爱国肉的时代又回来了。”集体多种经营和社员家庭副业也是多年来发展最快的一年。随着生产的发展,社员生活有了改善。历史上一直缺粮的武都地区,由于99%的生产队实行了包干到户,在30万农户中,去年有80%的农户粮食自给自足。今年过春节,多数农户杀了年猪,不少社员住上了新房,大部分队闹社火,村村都唱“太平乐”。仅仅两年时间,农村发生这样可喜的变化,充分显示了党的政策的威力。人们开始从“没有治”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了!
农民欢迎以包产到户为主的生产责任制
“政策好,天帮忙,包产到户多打粮。”这是广大农民对农村发生巨大变化的总结。全省99%的生产队因地制宜地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其中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占72.7%。为什么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这两种责任制发展得这样快呢?我在陇南和中部地区的十几个县同当地的干部、群众反复进行探讨,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包产、包干到户好”,并列了很多道理:
第一,彻底纠正了过去“上地一条龙,干活一窝蜂,分配一拉平”的吃“大锅饭”的情况,克服了平均主义。社员对这一条最满意。多年来,即使是少数管理工作搞得比较好的地方,虽然制定了上百种定额,还是不能解决平均主义的问题。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以后,把权利、责任和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群众看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有了实实在在的保证,高兴地说:“大包干、大包干,摸得着,看得见,农民心里特喜欢。”
第二,增产多,翻身快。包产到户搞得比较早的文县、岷县、宕昌、武都四个县,1980年增产都在25%左右。文县26个公社,社社增产,队队增收,有八个公社人均增粮百斤,户均增钱百元,经济效果之好出乎人们的预料,那些指责实行生产责任制“会搞乱了农村”的人,在事实面前不得不认输了。
第三,精简了各种非生产人员,压缩不合理的开支,减轻群众的负担。三中全会以来,国家调减了我省的粮食征购任务,让农民休养生息,深得人心。但是,由于社、队各种不合理的提留多,农民的负担仍然很重。文县石坊公社每年的集体提留比公粮任务还多(包括补贴粮、开会粮、派饭粮、照顾粮、操心粮,等等),群众把它叫做“二公粮”。实行包干、包产到户责任制后,进行了体制改革,社、队两级共减少178人,干部每年的补助由约二万五千元缩减至五千元左右。这就保证了群众能拿到劳动果实的绝大部分。
第四,干部省心,群众省事,简便易行。甘肃经济、文化落后,有的生产队连会计都找不到。过去那一套繁琐的管理办法,不仅行不通,而且造成了许多弊端。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后,实行定包合同,手续简便,责任分明,群众心里明白,干部容易管理,减少了许多麻烦。
第五,生产队和社员有了自主权。过去,在错误思想指导下,习惯于瞎指挥、一刀切,甚至“用专政的办法办农业”,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结果生产队受穷,群众受苦。实行责任制以后,生产队和社员群众都有了自主权,能够因地制宜广开生产门路,充分调动了集体和社员两个积极性。
总之,多种形式的责任制,特别是包产、包干到户所以受到群众欢迎,最根本的一条是生产关系适应了当前生产力的水平,是对多年来“大帮活”、“大概工”、“大锅饭”等一套“左”的办法的彻底否定,是对合作化时期行之有效的“三包一奖”一类做法的继承和发展,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大改革。这种改革势在必行,挡是挡不住的。
包产到户不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
实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能够迅速增产,这一点大家都承认。但有人认为实行包产、包干到户会瓦解集体经济,引起两极分化,走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这样,就在全省范围内自然地形成了一场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包产、包干到户究竟是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两年来的实践作了最有力的回答: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管理的一种形式,不会走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
从所有制上看,实行以包干、包产到户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生产资料所有制并没有改变,农村社队的土地、水利设施、山林草场等基本生产资料仍然归集体所有,分配给社员的宅基地、自留地和承包的耕地,社员只有使用权,不能出租、买卖或擅自转让,并且坚持了生产队的统一领导、统一分配或部分的统一分配,农村经济的主体仍然是集体经济。也就是说,各种生产责任制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集体的活,分头去干。有的同志把集体经济同集中劳动混为一谈,似乎分散经营就不是集体经济,这是一种误解。必须明确,集体经济不等于“集中劳动”,
“集中劳动”也不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基本特征,“大农业”也不是把小生产者简单地联合在一起,而是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生产的许多部门联系起来,分工协作,发展生产。各种生产责任制,包括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都是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的。
从分配上讲,特别是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使社员的个人利益同生产的好坏联系得更加紧密,真正体现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过去,由于我们没有找到实行按劳分配的好形式,农民只有义务出工干活,无权、也无法改变“大帮活”、“大概工”、“大锅饭”那一套做法,这不是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而是“左”的指导思想的产物,群众对这种做法是不满意的。实行责任制以后,农民作为承包的一方,既有责任完成承包任务,也有权支配和使用由他们管理的生产资料,合理使用劳力,生产成果越多,个人的收益也越多。由于权利、责任、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就为实行按劳分配找到了一个非常合适的具体形式,所以农民说:“包产、包干到户保证了按劳分配,是多年来最得民心、最顺民意的政策”。有些同志担心,包产、包干到户后,对军烈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照顾没有保证。其实,随着生产的发展,集体提留增多了,“水涨船高”,对军烈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照顾更有了物质基础。至于有的地方对军烈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照顾还存在一些问题,那不是责任制本身带来的问题,只要工作做好了,问题是不难解决的。
从管理形式上讲,在实行责任制过程中,普遍推行了合同制,这是用经济手段处理集体经济内部生产和分配关系的一种好形式,对于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都起到很好的作用。农民称赞它是
“完善责任制的好措施,搞好管理的好办法,正确处理三者关系的好凭证”。它使集体和个人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社员离不开集体,怎么可能滑向单干呢?
从发展趋势上看,随着生产发展的需要,必将出现新的经济联合。各种形式的责任制,特别是包产、包干到户,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将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发生变化,总的发展趋势是走向新的经济联合。在责任制搞得比较早的地方,已经出现了这种苗头。武都地区已经出现了三千八百多农户自愿组织起来的一千多个各种形式的新的经济联合体。他们通过联户经营,县、社、队合股经营,集体与社员联营,农业科技部门与社员联合经营等多种多样的形式,重新进行组合。这些新型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是农民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经济利益自愿联合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有利于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广开生产门路,开发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增加社员收入,因此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它能更好地发挥农村能工巧匠的作用,有利于发现和培养各种专业人才;跨队跨社联合经营,有利于向专业化、社会化生产的方向发展,由小到大,由低到高,逐步走向农工商、牧工商、林工商联合企业的道路。这些事实告诉我们,随着生产的发展,群众会自觉自愿地联合起来,一定可以走出一条符合农村实际情况、为群众欢迎的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新路子。
关键在于加强领导
在推行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省委和各级党组织加强了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并且要求广大干部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上来个转变,以适应变化的新形势。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点:
一、以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不断清除“左”的影响,端正思想路线。两年多来,从省委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都是在逐步加深对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中不断解放的,农业生产的各种责任制的推广,也是在清除“左”的思想影响中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每前进一步,都有阻力,直到现在这种阻力也并未完全排除。当前的问题是,干部怕右,群众怕变,就是“左”的影响没有肃清的表现。广大群众都希望党的政策、特别是群众欢迎的生产责任制能够稳定下来。因此,为了把生产责任制搞好,我们结合对三中全会精神的进一步贯彻,引导干部群众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的路线上来。针对群众的思想顾虑,明确规定:不论实行哪种形式的责任制,都要由群众作主,只要群众不愿意改变,就不能改变。这样,就解放了干部的思想,稳定了群众的情绪。
二,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的意愿,不搞“一刀切”。甘肃省“三里不同地,十里不同天”,就是在同一个地区,自然条件也千差万别,生产水平有高有低,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群众的觉悟程度也不一样。省委从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中,深切地认识到,推行生产责任制,一定要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种模式,不能重犯过去搞“一刀切”的错误。我们把选择生产责任制形式的权利交给群众,强调按群众的意见办,不能同群众“顶牛”,更不准搞 “纠偏”。只要能坚持群众路线,热情支持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就可以避免重犯瞎指挥的错误。
三、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生产责任制。两年来,省、地、县的多数负责同志,每年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轮流到基层调查研究,亲身参加建立生产责任制的实践,对推动生产责任制的健康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虽然出现了不少新问题,只要继续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主动地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遇事同群众商量,认真解决在新情况下出现的新问题,就一定能使各种生产责任制健康地向前发展。
四、把培养干部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当前着重抓好三件事,一精简,二训练,三明确基层干部的任务。实行各种生产责任制以后,社队干部怎样进行工作,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过去基层干部整天忙于催种催收,习惯于行政命令。现在生产队和社员自主权多了,很多事情不用干部管了,靠原来老一套的办法也不灵了。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干部认为“没事干了”、“不会干了”、“不好管了”。其实,现在生产管理形式改变了,领导的任务并没有减轻。具体地说,宣传落实党的政策要管,思想政治工作要管,不断完善生产责任制要管,队里的集体财产要管,给国家、集体上交的任务要管,长远规划和当年的生产计划要管,推广行之有效的科学技术要管,集体福利事业要管,计划生育要管,对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照顾要管,民兵工作、社会治安和调解民事纠纷要管,等等。根据新的形势,要组织干部重新学习,取得新知识,积累新经验。特别要建立干部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干部学会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
我省实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只有两年多一点的时间,它已在农民的心里扎下了根。尽管在实际工作当中还有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有许多新问题有待去认识、去探索,但我们深信,只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一定能够不断完善各种生产责任制,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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