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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集体和个人两个积极性 莱芜县三年造林12万多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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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01
第3版()
专栏:

发挥集体和个人两个积极性
莱芜县三年造林12万多亩
本报讯 地处泰沂山区的山东省莱芜县,从1979年起,把多年未绿化的荒山划出一部分给社员作自留山,调动了集体和社员个人两个积极性,三年造林十二万六千多亩,1980年林、蚕、果总收入比1978年之前增长了1.8倍。
莱芜县境内有大小山头二千九百多个。由于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体制上统得过死,全县林业总收入仅占农业总收入的3.6%。
1978年末,张庄大队划出部分荒山给社员作自留山,一个雨季治山整地2,200亩,等于过去20年的总和。生动的事实使县委深受启发。
县委在调整林业体制,把以林为主的山区社队,由以大队造林为主,逐步改为以生产队营林为主的同时,适当给社员划出部分自留山。三年来,全县共划了35,000亩自留山,并发了自留山证。
由于权属明确、政策稳定,集体和社员的积极性都有很大提高。全县今春造林42,000亩,四旁植树440万株,建设农田林网85,000亩,是历史上植树最多、成活率最高的一年。
新闻研究生 李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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