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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09
第5版()
专栏:答复

答复
来信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我们同总厂党委研究,同意登报批评。针对该厂的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严肃教育该厂主要领导,今后一定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2)责成总支写出书面检查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措施,公布于众,以便群众监督。(3)所有厂级领导分得的电扇全部退出交公。
武汉长江汽车改制总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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