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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胜前进,搞好社会治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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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17
第1版()
专栏:社论

乘胜前进,搞好社会治安
社会治安情况的好坏,关系到四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人民能否安居乐业,是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十分重视社会治安问题。五月间,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了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制定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六月,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等三个法律文件。这些方针、政策和法律,为及时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活动提供了思想武器和法律武器。广大干部、群众受到鼓舞,犯罪分子受到威慑,不轨人员受到警告。短短的时间内,人民群众包括受害的群众同罪犯和犯罪现象斗争的事迹到处涌现;公安战士迅速侦破了一批新案、要案,挖出了一些隐藏很深的犯罪团伙;检察员、审判员起诉、判决了一个又一个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罪犯;投案自首、认罪服法、送子归案、坦白检举的人接连不断,并为侦查破案提供了大量的线索;劳改、劳教、拘留场所的秩序明显好转;许多繁华闹市区的犯罪活动大为减少。这种好形势的出现,一方面,和整个社会越来越安定团结有关,和新制定的法律威力有关;另一方面,是许多地方的党政机关、政法机关振奋精神,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依法办事的结果。
在看到当前社会治安情况有所好转的同时,决不能把社会治安问题看轻了,决不能对此掉以轻心。我们一定要抓住有利时机,乘胜前进,争取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
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搞好社会治安的保证。党领导人民立法,也要领导人民执法。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是执法机关,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必须在党的领导之下,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把工作做好。我们讲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说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办案,不能屈从某种压力或某些人而有法不依,枉法徇私。但这决不是说司法机关可以不要党的领导,不要机关、团体、群众的监督。无论公安、检察、法院的工作,都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走群众路线,倾听群众的呼声,重视群众的反映,切不可关门办案。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对政法机关的领导,尤其在当前社会治安问题相当突出的形势下,更要把政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第一书记要亲自过问,分管政法的书记要认真抓。要熟悉法律和政法业务。要领导政法机关经常分析当地治安情况,掌握敌情动向,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包括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必要的地方性立法建议。要检查政法机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指导、支持他们的工作,帮助政法工作人员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在发生疑难、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时,领导同志要深入现场,就地指导解决问题。
在整顿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要认真执行党的政策,真正做到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打击少数,争取教育改造大多数。我们有些同志有时把政策和法律对立起来。其实,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代表着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无论是打击罪犯,或者挽救失足青少年,离开政策和法律是不行的。当前,在整顿治安取得比较明显的初步效果的情况下,要特别注意依法执行“坦白从宽”、“戴罪立功”的政策,凡是违法犯罪分子自动投案自首,坦白交代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检举揭发他人的罪行的,一定要兑现政策,或者依法免予刑事处分,或者依法从轻,或者依法减刑,以利于分化瓦解罪犯,利于侦破、审讯和教育改造工作。
根据形势的需要,对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爆炸犯、放火犯以及其它严重危害社会的现行犯罪分子,要继续实行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方针。要有计划地组织比较集中的打击,召开有教育意义的、文明方式的宣判大会,支持人民群众同犯罪活动作斗争,警告犯罪分子:法网恢恢,国法难逃。有的同志担心,依法从重从快会不会扩大打击面?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依法从重从快,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服从形势和依法办事并不矛盾。刑法中规定的量刑幅度,就是为了照顾不同案件的不同性质、情节轻重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其中危害的大小,在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下有所不同,在处理时当然应该有差别。现在,刑事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群众感到不安全,有的女同志上夜班要人接送,有的群众外出怕家里被盗。在这种形势下,对上述严重罪犯,不从重量刑,不从快处理,怎能安定人心?怎能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因此,对上述犯罪分子,该拘留的拘留,该劳教的劳教,该捕的捕,该判重刑的决不从轻,极少数该杀的必须坚决杀掉。对他们宽容姑息,等于对群众的残忍。当然,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决不能理解为可以离开法律草率办案,违法捕人,出格判刑;也不能不根据形势的变化,一味从重。但是,就全局来讲,只要治安秩序没有根本好转,实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就不能动摇。
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社会治安情况好不好,对全国影响很大。要争取全国社会治安情况的根本好转,首先要把城市的治安秩序、社会风气搞好。各个城市要下大气力,发动群众,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健全基层组织,充实治保机构和调解干部,认真实行“综合治理”,把社会治安整顿好,力争今年下半年取得显著成效,以推动和影响全国。
从党的三中全会到六中全会,两年多来,我国政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由于十年内乱对社会治安破坏很大,留下的后遗症很多,新形势下出现新的问题也不少,这就需要政法战线的同志们振奋精神,勇于克服困难,善于总结经验,探索新路,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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