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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贿赂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西宁两名工厂管理干部被依法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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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01
第4版()
专栏:

接受贿赂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西宁两名工厂管理干部被依法逮捕
新华社西宁八月三十日电 西宁市织袜厂生产组负责人肖鸣峰伙同西宁市胶布厂干部于滨岭,利用企业关停并转、推销积压产品的机会,接受贿赂款达一万七千余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西宁市检察院最近审理了这一案件,主犯肖、于二人已依法逮捕。
去年九月,浙江省宁波化工机械厂工人周祥生(被劳教过两年)来西宁胶布厂做模具时,向厂负责人于滨岭提出要给山西省新绛县柳泉公社织袜厂代买弹力尼龙丝,并以每吨给“活动费”二千元为酬谢条件。于滨岭认为有利可图,便找了肖鸣峰策划。当时,肖所在的西宁市织袜厂正准备与市第二针织厂合并。厂里因尼龙袜子大量积压,急于往外推销,因此他们就钻了这个空子。肖鸣峰以推销给山西省三十万双尼龙袜子,对方要求搭配弹力尼龙丝为名,将四吨尼龙丝卖给柳泉公社狄庄大队张冬生、吉永泰二人,接受贿赂七千元,肖、于二人各分二千五百元,周祥生得一千六百五十元,张冬生等二人各得一百七十五元。
肖鸣峰分到赃款后,更加贪得无厌,便甩开于滨岭,凭过去推销采购的老关系,找到了江苏省宜兴县和桥商业公司服务商店的季春芳,利用这个商店的帐号,又卖给张冬生等人四吨弹力尼龙丝。在这笔“交易”中,肖鸣峰共收贿赂款一万一千九百元。
经肖鸣峰两次倒运给山西省新绛县的八吨尼龙丝,除卖给柳泉公社织袜厂二点三吨外,其余都由张冬生、吉永泰转手出卖,每公斤牟取暴利六元至十三元。
另外,还查出于滨岭去年伙同劳改就业职工高志中、翟志中二人在套购牛皮时贪污受贿八百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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