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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识源泉问题的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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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17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关于认识源泉问题的讨论
关于认识源泉问题的讨论,是从1980年开始的。上海《社会科学》杂志1980年第2期则鸣在《驳“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一文中,反对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的观点,认为在真理标准的讨论中,宣扬这种观点,会否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接着,《社会科学》第5期又发表与则鸣商榷的文章,对认识的源泉问题发表了不同的见解。此后,上海《文汇报》也连续发表不同观点的文章。1980年第9期《哲学研究》刊载刘奔的文章《认识的来源和真理的标准》,对则鸣的一些观点提出反驳,坚持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的观点。关于认识源泉问题的讨论,已在全国理论界引起重视,一些报刊相继发表文章进行争鸣。现将讨论中的几种不同观点综述如下。
第一种观点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科学命题。
这种观点认为,首先要搞清什么是实践。《社会科学》1980年第6期袁贵仁、李进的文章认为,实践作为人类有目的的物质活动,是完整的动作系统,是有目的的人运用一定的物质手段,在客观对象上引起一个预先企图的变化,从而达到与“要求”相适应的客观实在这样一个活动过程。显然,辩证唯物主义讲的实践,是已经包含着实践的目的、手段、对象、结果和实践活动本身的。因而,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认识产生的源泉——主客观交互作用的实践活动;二是认识内容的来源——作为实践对象的客观实在。但无论实践活动,还是实践对象,都是实践的基本因素,所以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
其次,从认识过程来看,认识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刘奔的文章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主体和客体之间认识关系的建立是认识得以实现的前提。但是,主体和客观对象之间的关系首先并不是认识关系,而是实践关系。实践关系是认识关系的基础。要实现认识,就必须有认识的客体,而认识的客体只能由实践来提供。任何客观存在的东西,不能直接成为认识的来源,只有当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把它作为实践的对象纳入实践过程时,才在直接现实性上成为认识的客体。不仅如此,刘文还认为,认识发源于实践,发展于实践过程中,最后物化于实践的结果之中。在认识的起点上,实践表现为认识的来源;在认识的过程中,实践表现为认识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认识的归宿上,实践又表现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但他们的许多论述中都十分明确地包含了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的思想。例如,马克思、恩格斯曾以科学为例指出:“科学的发生和发展一开始就是由生产决定的”,“自然科学也只是由于商业和工业,由于人们的感性活动才达到自己的目的和获得材料的。”1980年7月25日《文汇报》张华金、马积华的文章认为,革命导师这里说的科学——这个人类的正确认识,就是人类生产活动和商业活动等实践的结晶,社会实践(主要是生产实践)就是科学发生、发展的唯一源泉。毛泽东同志也说“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些论述也明白无误地说明了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
第二种观点认为,实践不是认识的唯一源泉。
首先,如则鸣认为,无论是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的第二条也好,还是列宁的关于马克思、恩格斯“都把实践标准作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也好,以及毛泽东关于“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也好,都没有提供“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的根据。从马克思到列宁的实践观,都是在认识论的领域内,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并作为认识论的基础来对待的,根本没有把实践同认识的“唯一源泉”混为一谈。
其次,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唯一源泉,实际上是把物质从认识论领域里排除出去了。1980年6月13日《文汇报》刊载的王之璋的文章认为,物质第一性是认识论的根本前提,本体论和认识论虽有区别,但又不可分割。本体论是认识论的基础。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也是认识的本原。列宁在批判马赫主义者时就说:“他们否认物质,也就是否认我们感觉的外部的、客观的泉源,否认和我们感觉相符合的客观实在,这是大家早已熟知的对认识论问题的解答”。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唯一源泉,认为物质第一性不属于认识论研究的范围,这实际上是把物质从认识论领域里排除出去了。
第三,从认识与实践的相互关系看,实践不是认识的唯一源泉。则鸣的文章认为,认识所依赖的首先是人们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二,认识依赖实践检验其是否符合客观,三,认识依赖实践作为接近、到达客观实在的“途径”、“交错点”。在上述三种意义之外,把实践说成是认识的唯一源泉,是用实践来混淆代替人们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从而割断认识对客观实在有绝对意义的依赖关系。则鸣认为,认识与实践都必须“面向着客观世界”,这才是认识与实践实行密切结合和辩证统一的真实基础。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说认识指导实践、实践检验认识和推进认识的发展。把实践的客观性夸大为客观世界的整体,把实践的物质性夸大为物质一般,都是不对的。
在不同意“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的观点中,对什么是认识的源泉问题,又有三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看法认为物质是认识的唯一源泉。因为人的认识是客观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事物正是认识内容的唯一源泉,而实践的作用就是开掘认识的源泉,推动认识发展,检验认识正确与否,并实现正确的认识。
另一种看法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物质是认识的最终源泉。王之璋的文章认为,所谓最终,有两层含义:其一,承认认识依赖于实践,认识直接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的动力;其二,认识的根源或认识的本质不是实践而是物质,物质是认识的动力的动力。有人肯定这种提法既可区别物质和实践对认识的不同作用,又可避免概念上的混淆不清。
第三种看法认为,实践揭示的客观世界是认识的源泉。1980年第5期《社会科学》刊载的张凌云的文章认为,实践作为主体的有目的的物质活动,并不是认识的来源,而是认识的手段和途径。但是单独的客观世界,又不能成为认识的来源,只有作为实践的对象的客观世界,才能成为认识的源泉。有人认为,这样既表明认识的内容来自物质,又表明认识的对象不是一般物质而是被实践改造着的物质,同时也表明了实践的源泉作用。
(崔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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