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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四十八次会议 批准关于治安行政工作会议的报告讨论通过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听取皖北河南灾区视察经过的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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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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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院四十八次会议
批准关于治安行政工作会议的报告
讨论通过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
听取皖北河南灾区视察经过的报告
【新华社一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四十八次政务会议于一日下午三时半举行。会议在听取了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罗瑞卿部长所作的关于第一次全国治安行政工作会议的综合报告后,并讨论和批准了该报告。会议继讨论和通过了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该条例将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后施行。会议在听取了中央慰问团彭泽民团长所作的关于皖北、河南灾区视察与慰问经过的报告后,曾就救灾及治淮问题进行讨论。此外,会议通过任免及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任命案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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