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0阅读
  • 0回复

刮油记——“大庆”420油轮案件始末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18
第3版()
专栏:

刮油记
——“大庆”420油轮案件始末
一千多吨原油哪里去了
1981年2月14日晚。长江航运管理局南京分局最大的一艘24,000吨的“大庆”420油轮,正停泊在仪征油港下游。这是一艘专门从仪征油港载运原油到南京栖霞山炼油厂的新油轮,下水不到三年,现在据说要挖舱检修了。
所谓挖舱检修,是指油轮在检修或者变换装油品种时,清除舱中油渣或少量存油的作业。按规定,应先由一艘专用洗舱船抽出舱底余油,再交给挖舱单位挖舱,付给一定的挖舱费。奇怪的是,现在舱中还有1,000多吨原油,并未抽走,就要挖舱了。仪征县胥浦公社滨江大队的副主任蔡宗文带着采购员登上油轮,船长李永年眉开眼笑,热情接待。一切心照不宣。只见油轮周围已开来大大小小的水泥船和木船,油泵一开,石油悄悄向紧靠的小船流去。到2月24日,一共开来几十条小船,把420油轮上的1,216吨原油和380吨蒸舱油统统运走。泵油以后,滨江大队才派来社员正式挖舱,又挖走220吨脚油。这样,本应上缴由国家统一调拨的、十分宝贵的1,596吨原油,不声不响地归于滨江大队。他们立即转手以高价卖给沙洲德积炼油厂601吨,靖江葡萄糖厂547吨,靖江大兴炼油厂505吨,靖江溶剂厂149吨,南京制药厂14吨,共获取人民币249,836元。扣除社员挖舱工资、劳保用品及工具费等开支,非法所得高达228,052元!
作为“酬谢”和“交换”,滨江大队从这笔非法收入中拿出现金13,200元送给420油轮,从船长、政委到船员平均每人得220元(船长、政委每人得256元),大队还包租两辆大客车,将船员和部分家属送到扬州旅游,招待吃饭。大队总共为420油轮用了14,404.07元。
竟有这样的怪事:本来要付给民工一定的挖舱费,现在倒过来了,由大队送给油轮干部、船员一笔“挖舱费”。“你留油,我给钱,多留油,多给钱”,双方合伙刮国家的油。已经有几条油轮这样做了。419油轮,钢28油轮,都分别得过这种“挖舱费”。这不禁使420油轮船长李永年看得眼红起来。今年1月19日,在420油轮的机器并无多少损伤,也不改变装油品种的情况下,李永年突然提出要停航挖舱的要求,长航南京分局副局长郑友志欣然同意,并且竟将挖舱任务交给李永年直接负责。按规定,船长只负责航行,挖舱业务本应归机务科办理,局长薛振民没有看到420轮的挖舱修理申请报告,也没有听取业务部门现场考核意见,就于2月9日的业务会上决定停航挖舱。
李永年喜出望外。在郑交给任务的当天,他就给他的“关系户”蔡宗文写信:“今天郑局长已把任务交给我了,这就好办了。请你作好准备,一切有我负责,请您放心好了。另外,关于减人之事(按:指队办工厂因开工不足要减人),我联系的几个人请照顾为感”!李永年“请照顾”的几个人中,就有他的两个女儿。
蔡宗文接到此信,如同接到了财神。他马上和沙洲德积炼油厂、靖江大兴炼油厂等五个单位签订了供油合同。由一个生产队供应炼油厂的油,实在是奇闻。
肮脏的交易
2月10日,李永年在船上宴请滨江大队的党支部书记朱六才、副主任蔡宗文等四人。饭前,他们商谈挖舱条件。蔡宗文暗示说:“船上要协助开泵抽油呀!”大管轮毫不掩饰地说:“在南通挖舱,船上每人起码一部缝纫机。你们给点什么?”蔡宗文马上回答:
“这些我们买不到。钱嘛,我们只会多给,不会亏了你们”。
一桩肮脏的交易,拍板成交了。当天下午蔡宗文向沙洲德积炼油厂发出加急电报:“请速放1,000吨舱位,15日到港勿误”。
2月14日,420油轮停航前最后一次运油到南京栖霞山炼油厂。按规定,挖舱前要靠钢28先把余油抽出来。李永年急忙在船上打电话给机务科长王炳春。这王炳春也是滨江大队的一个“关系户”,他明白李永年电话的用意,随即擅自决定说:“钢28有船位就靠,没船位就开下去。”事后,他报告了局长薛振民,薛振民没有表态。王炳春认为,这就是局长“默许”了。
420油轮上,油泵开动了,石油滚滚流向滨江大队电召而来的几十条小船。2月21日当有人向郑友志汇报油被滨江大队搞走了的时候,郑说:“地方的事,最好不要管。”
2月25日,1,200多吨原油和380吨蒸舱油被抽得一干二净。李永年向副局长郑友志汇报说:“这次挖舱,地方上比较满意,大概挖了800吨油吧”。郑友志没有作声。他心中有数,舱中余油绝不止800吨,可是他不仅没有追问,反而说:“滨江满意吗?叫他们以后对我们的家属照顾得好一些。”因为,他也是滨江大队的“关系户”!
“关系网”是怎样编织起来的
长航南京分局不少职工从武汉调来,家属多在外地农村。为了照顾部分职工分居两地的困难,分局征得仪征县委同意,安排28户职工家属到滨江大队落户。实际上进入了44户,168人,其中,420油轮就有9户,36人,包括船长李永年的两个女儿。分局副局长郑友志的儿子也曾在这个大队的队办厂做临时工,后来才招工离去。作为补偿,分局帮大队办了一个电瓶厂。
长航南京分局和滨江大队的这一协作关系,逐渐演变成搞不正之风的“关系户”。滨江大队干部蔡宗文等人把安排、照顾家属作为条件,不断向分局要石油,要机器。分局一些干部则凭借手中的原油,向大队索取财物。双方互相拉拢,互相利用,大做交易。据仪征县委纪委初步查明,自1979年8月到今年3月的一年半时间内,分局除419轮、420轮、钢28轮等全船人人有份的“挖舱费”外,从滨江大队获得非法收入、实质是变相贪污受贿的还有32名干部,金额达3,693.68元。
分局的两名副局长包括郑友志在内,得到大队送的鸡蛋、鱼、食油等共计价124.1元。今年春节,正是挖舱前几天,大队特地给郑友志送了一条重33斤的大鱼。大队又买了300斤议价大米派人送到李永年家中,钱由大队报销。今年1月,机务科技术员李盘安还两次出便条从滨江大队提取现金400元,其中一半落入私囊,一半挪作公用。甚至他的亲戚从上海到南京旅游花了38.03元,也由滨江大队报销。
分局机务科受贿的人最多,从已退休的科长到现任科长王炳春等9人,共受贿2,256.3元,属于3位科长的有1,116元。420轮挖舱前后,王炳春等人要滨江大队代买自行车5辆。这明明是借挖舱之机,进行敲诈。大队派专人两次去上海,以平均每辆260元的高价买了5辆,加上旅差费用,共贴了831.38元。机务科一位副科长买了一辆,分文未付。王炳春买了一辆,大队贴了93元,又给他送礼多次,共受贿199.24元。
滨江大队送礼并不心疼,他们把分局当作“摇钱树”。他们舍得在这些人身上“投资”,叫作“明吃亏暗不吃亏,破了小财换大财”。从1980年1月到1981年6月的一年半期间,他们除了从挖舱中捞到大笔收入外,还先后17次从分局的油轮、油驳、仓库等单位,搞去柴油15.34吨,“废柴油”16吨,废油3吨,机油740斤,新电瓶1只。
蔡宗文是个有“心计”的回乡知识青年。为了将来“有帐可查”,他让人专门立了一本“帐外帐”,也可说是“请客送礼帐”,或者干脆就是“行贿帐”,记下从船上搞来的机油、柴油如何高价卖出,再用这些钱对分局有关人员行贿送礼等项目。已查到的帐外收入有7,976.56元,用于招待、请客、送礼的有5,073.86元。长航南京分局下属单位接受这个大队送礼的有大小船舶22条,加上服务站共23个单位,受贿钱物共达25,4 98.27元。
420油轮案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问题发生在基层,根子在长航分局领导。他们对上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不批评,不制止,不过问,长期采取默认甚至支持的态度。他们中的一些人本身就存在不正之风。局长薛振民的儿子没当几天三副,一上420油轮就提为二副,没过几个月又提为代大副。船长李永年亲自在干部提职报表中写上:“不仅可担任大副,还可以担任船长工作”。这个显然是讨好局长的报告被长航南京分局党委压下了。而薛振民竟亲自主持会议,由人事科副科长李旋提名,通过了提拔他儿子职务的报告。
薛振民和李永年也是一对“关系户”。李永年早就利用职权,用国家的原油为自己拉关系、谋私利了。分局党委发现了李永年的问题,第一副书记召集有关部门会议研究决定调动他的工作。当时薛振民不在场,他一回来就推翻了调李永年下船的决定。李永年照顾了薛的儿子,薛振民就千方百计保住李永年的职位。难怪李永年在船上扬扬得意地说:“谁有本事把我调出420轮,我用茅台酒请客”!这就是李永年这样胆大妄为、有恃无恐的原因。可悲的是,薛振民的纵容和包庇,终于将李永年推上一条犯罪的道路。
本报记者 金凤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