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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报告文学的生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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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18
第5版()
专栏:

真实性,报告文学的生命
顾骧
“四人帮”被粉碎后,作为文学战线上“轻骑兵”的报告文学,沐浴着三中全会的阳光,正春风得意马蹄疾。然而,它进一步发展,一方面,不时会遇到社会上一些不合理的责难,使得报告文学的写作与发表,招致某些困难;另一方面,某些真人真事的报告文学作品材料失实,造成一些消极影响,也减弱了报告文学的社会作用。反求诸己,从我们报告文学作家来要求,为了报告文学的健康发展,需要对报告文学的真实性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
真实性问题,是报告文学创作中一个带有根本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比较复杂而棘手的问题。随着报告文学的发展,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它一次又一次被提出来讨论。从原则上来说,似乎谁也不反对报告文学的真实性。可是,具体到如何对以真人真事为描写对象的作品素材进行艺术加工时,分歧就产生了。分歧的焦点集中在真人真事的报告文学,在创作中是否允许“虚构”。对此,从来有两说:一说是报告文学“不能有任何虚构”;一说是可以“略有虚构”、“有限虚构”或“适当虚构”。我是倾向于前说而不赞成后说的。真人真事的报告文学作品,如苏联著名特写作家波列伏依所说,是有“准确地址的”。所写人物是真有其人,所写事件是实有其事。它不仅要求一般文学作品所具有的时代真实、艺术真实,它还特别重视人物、事件描写所根据的材料的准确与真实。它排斥张冠李戴、移花接木,它不容虚构和掺假。真人真事报告文学的思想威力与它特有的艺术魅力,正在于人们相信作品所颂扬或揭露的人物、事件完全真实,是发生在我们生活中间的,而不是虚构的。这种艺术力量,为小说所不能替代。假若,读者一旦发觉,作家在作品中“故弄玄虚”,有意掺假,读者的诚实受到愚弄,那么,作家在作品中对新生事物的热烈歌颂或对黑暗势力的愤怒鞭挞的思想感情力量就减弱了,作家对生活的评价就缺乏说服力了。故尔,严守报告文学的真实性,是捍卫报告文学的生命。如果我们允许标明真名实姓的报告文学可以虚构的话,那就要给虚假性留下空隙,即使申明这个虚构是“有限度”的,是“略有”,是“适当”,也无济于事。何况这个虚构限度的杠杠事实上也难以划得清楚。所以,我同意这样的意见,为了维护报告文学真实性的特性,还是把虚构排斥在外,把任何通向虚假的闸门关死为好。
我们不妨考察一下,成功的报告文学作品,固然要有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正确深刻的思想内涵,但,它无不是以确凿无误的事实为其基石,无不是以完全的真实性,甚至具有信史资料价值而获得声誉的。约翰·里德是这样写他的《震撼世界的十天》的:“在本书的取材方面,我必然限定自己只使用那些我所亲身观察到和经历过的历史事件的实录,以及那些有可靠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为真实的记载。”正由于他对烈火狂飙的十月革命最初的日子“作了真实的、异常生动的描述”,因而能够“对于理解什么是无产阶级革命,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具有极端重要意义的事件”(列宁),作了翔实可信的历史展现。埃德加·斯诺的《西行漫记》,在中国革命大转折的开端,对中国共产党人在那艰苦环境中所作的卓绝奋斗,作了“正确的记录和解释”,作了客观公正的报道,“精确地展示了中国革命运动的正当性”,使世界人民“对于中国的性格有一个全新的概念”(埃德加·斯诺)。尽管作者在他1938年序言中申明,“这一本书绝对不能算作正式的或正统的文献”,尽管由于当时采写的条件限制,有些材料是辗转传闻,难免有失实之处,可是,正如美国汉学家费正清在六十年代所作的评述:“作为历史的记录”,“这部书是经受了时间的考验”。
在真人真事的报告文学是否应做到完全的真实,是否允许虚构的问题上,为什么在认识上会存在着如此分歧呢?看来,岔子是出在对报告文学特性的把握上。报告文学这一独特的文学样式,是从新闻天地走到文学殿堂的,它兼有着新闻与文学的两重性。是的,报告文学不能满足真人真事的实录,它要求作品的充分形象性。目前的某些报告文学作品,也确有文学性不足的弱点,不讲究艺术构思,不注意人物形象的刻画,结构板滞,语言干涩,缺乏动人心弦的艺术力量。缺少文学性,没有艺术感染力,把报告文学等同于一般新闻报道,那也就取消了报告文学的存在。这是在创作中需要注意的一方面现象。然而,另一方面,更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对这种文学样式所应具有的新闻性认识不足,把握不足。我以为,认为报告文学可以虚构的理论,正是在这儿认识上出了偏差。诚然,报告文学是文学的一个品种,并非是文学性的新闻;可是,既然你在作品中标明了人物的真名实姓,点出了真实的事件,那么,你的作品就要受到等同新闻真实性的约束。这就是报告文学这种独特的文学样式“独特”之处。作为报告文学,它也应具有与小说等一般文学作品相同的文学真实性,整体的真实,本质的真实;作为报告文学,它还应具有与小说等不同的特殊真实性,材料的严格真实。小说的人物和事件,可以综合,可以虚构,而且必须虚构,没有虚构就没有小说。只要这样的虚构是合情合理的,是生活中可能有的。小说的作者与读者之间,互相达成了这样一种默契。报告文学则不然。报告文学的作者与读者之间,也达成了一种默契,这就是作者申明他的作品描写的一切都是货真价实,而读者也就相信它是童叟无欺。如果一旦作者损害了这个默契,报告文学的艺术效果将会是怎样,难道不是可想而知的吗?可以这样讲:如果说没有虚构就没有小说的话,那么,容许虚构就势必要取消真人真事的报告文学。
还应一提的是,有些作者,并非有明确的报告文学必须虚构的主张,他们作品存在失实之弊,常常是因为缺乏象一个无产阶级新闻记者所应具有的谨严态度。或由于采写粗疏,在艺术加工时,发现素材不足,为了情节的生动完整,则以虚构来填补;或因为采写匆忙,对素材未加核实查对,以致以讹传讹。归根到底,也仍然由于对报告文学的新闻性、报告文学应具有的新闻真实性在认识上自觉或不自觉悖离有关。
主张报告文学要恪守新闻的真实,不容虚构,是否就限制了运用艺术手段表现生活,甚至使得艺术加工无法进行(有的同志认为虚构在报告文学艺术加工过程中,“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环节”)?我认为,并非如此。排斥虚构,似乎使得报告文学用武之地狭窄了,不如写小说那样能够驰骋自如了;其实,报告文学在艺术表现方面也有它之所长。报告文学可以夹叙夹议,允许作家自己直接出面说话,在对客观事物形象描写的同时,发表作家自己的主观评论。要知道,任何一种艺术形式,在对现实生活的艺术表现方法上,都有长有短,都有其局限之处。以小说与戏剧相较,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天地广阔,是小说之所长;然而戏剧可以综合各种艺术手段并直接诉诸观众的听觉和视觉,这又是“语言艺术”的小说之所不及,而为戏剧艺术之所长。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报告文学作家,应自觉接受作为报告文学必须具有的不虚构规矩,承认这个局限,在这个活动舞台上,唱出自己的好戏来。事实上,在这个舞台上,是可以而且已经唱出好戏来。在我们报告文学的园地里,已呈现出绚丽多姿的色彩。刘宾雁的作品,敢于接触重大社会矛盾,政论色彩强烈;理由的作品,刻画人物个性鲜明,运用小说手法别具一格;黄宗英的作品,朴实平易,清新自然;柯岩的作品诗意浓郁,委婉深情。谁能说强调了新闻真实性,就会有碍于报告文学的千枝竞秀呢?
还要指出的是:报告文学艺术表现天地并不窄小,是因为它排斥虚构,但并不拒绝艺术想象。在人物、事件的根据严格真实的基础上,对环境的描绘、气氛的渲染,人物心理活动的刻画等方面,可以也应该展开想象的翅膀。没有这一条,也难以将生活升华为艺术。这一点也为报告文学的作家和评论家所首肯。茅盾认为,报告文学“也应当允许作者发挥想象力,——当然这必须是合情合理的想象。”捷克报告文学家基思说,报告文学作家还必须有“合乎逻辑的想象”,“抒情诗的幻想”。波列伏依也不否认报告文学可以“加上作者自己的想象”。艺术想象与真切的事实并不矛盾。艺术想象是以生活中真正存在着的人物,发生过的事件为依据,而又以艺术地再现生活真实为目的。艺术想象与虚构应加以区别,不应混同。有的同志用混同两个概念的办法,借想象之不免,证虚构之必要,似不可取。
最后,有必要再作申明,报告文学并非只是一种类型,以上所论是以真人真事的报告文学为限;至于那种在真实生活基础上加以概括表现的,不以真名实姓的人物出现的报告文学,当又作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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