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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颁布新法令 奖励农业超产提高畜产品收购价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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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02
第6版()
专栏:

罗马尼亚颁布新法令
奖励农业超产提高畜产品收购价格
新华社布加勒斯特12月27日电 据罗马尼亚报纸报道,罗马尼亚国务委员会颁布新的农畜产品收购法令,对农业单位和农业生产者向国家提供农畜产品给予更大的奖励。
法令规定,国营农业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个体农民如果每公顷的单产和向国家提供农产品的数量达到一定指标,就能获奖。例如,国营农业单位每公顷小麦产量达到2,500至3,000公斤者,卖给国家一吨可得275列伊的奖金,每公顷产量达到6,000公斤以上者,每吨可得400列伊奖金。如果每公顷单产低于2,500公斤者,就没有奖金。在部分低产地区,合作社、社员和个体农民每公顷小麦产量达到500至1,000公斤者,每吨可得150列伊的奖金,每公顷产量达到5,000公斤以上者,每吨可得400列伊的奖金。每公顷产量低于500公斤者,无奖。
法令还规定,从1982年元月起提高牲畜、家禽、牛奶和羊奶的收购价格,提高的幅度在8.8%至3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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