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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宪法委员会要政府修改国有化法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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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19
第6版()
专栏:小资料

法宪法委员会要政府修改国有化法案
据新华社巴黎1月17日电 法国宪法委员会16日晚宣布,法国社会党政府提出的对5个大工业集团、36家银行和两家金融公司实行国有化的法案中,有某些条款不符合宪法。它要求政府加以修改,然后再提交议会讨论通过。
国有化法案是去年9月底由政府提交议会讨论的。在议会中赞成和反对两派长达两个多月的激烈斗争过程中,这一法案遭到了反对派占多数的参议院两次否决;直到12月18日,社会党议员居优势的国民议会才予以三读通过。但是,反对派议员认为这一法案不符合宪法,要求宪法委员会就此作出裁决。
宪法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宪法的条款中,有三条涉及对国有化的企业、公司和银行的股东的赔偿问题,还有三条关系到国有化单位的董事会和董事长的权力问题。
在宪法委员会宣布这一裁决后,法国政府在一项公报中说,“这一裁决承认政府的(国有化)措施是符合宪法的”,但宪法委员会“要求增加对股东的赔偿额,因而推迟了法律的颁布”。
法国政府在公报中还重申,它有决心实施已宣布的国有化计划。
法国宪法委员会
根据法国宪法规定,宪法委员会由9人组成,总统、国民议会议长、参议院议长各任命三人,任期9年。此外,历届前任总统为该委员会的终身当然成员。目前的成员都是在密特朗总统上台前就任的。前总统吉斯卡尔·德斯坦也是该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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