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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之乡”的启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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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13
第8版()
专栏:杂谈

“田径之乡”的启示
福建省莆田县被誉为“田径之乡”,这是颇有道理的。这不仅是因为莆田县出过不少优秀田径运动员,还在于这里的田径运动开展得比较普及,特别是中小学校的田径抓得好:领导认识明确,办法对头,措施得力。
莆田县在为中小学配备体育教师,建设中小学田径场,完善运动器材、举办小型多样、花钱少、见效大的田径比赛诸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是值得各地借鉴和学习的。
田径是各项体育运动的基础。各个项目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如速度、力量、灵敏、柔韧等都通过田径训练得到提高。田径运动适于因地制宜地开展,不受器材、场地的严格限制。因此,田径运动也是广大青少年增强体质和提高身体素质的重要途径。要使我国体育水平有一个大的进步,必须尽快地把田径运动搞上去,抓扎实、抓好,这是显而易见、无须赘述的道理。但是,一些同志、特别是一些领导同志,常常忽视这一点。莆田县成为田径之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经验,就在于莆田县的同志能把田径运动重要的道理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把在这方面的言论、宣传,同开展工作的具体行动统一起来。这就是莆田县成为田径之乡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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