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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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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22
第5版()
专栏:

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编者按:1月29日孙冶方同志约请经济理论界同志座谈陈云同志春节期间关于“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问题的重要讲话。下面是这次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孙冶方:我完全拥护陈云同志关于“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问题的重要讲话。
近几年来,报刊上常出现“计划与市场”或“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这种提法。我感到这个提法本身就不那么确切。因为它是把计划与市场割裂开来,作为两个对立的概念来提的。这种提法表示着计划不管市场,而市场是没有计划的。什么叫市场?市场是买卖关系的总和,即经济学所说的流通过程。流通过程同计划怎么能成为两个对立的范畴?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之所以被称为计划经济,归根到底,在于流通过程的计划化,在于社会通过产供销关系的计划化(即所谓“综合平衡”)把千千万万个企业结合成为一个有计划的整体。所以,把“计划和市场”或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作为两个对立或并立的概念来提是不很确切的。当经济学家这样提问题的时候,实际上想说的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我们的国民经济安排是靠计划来调节,还是靠市场自发势力来调节,正确的回答,当然是计划调节或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是因为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还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以至个体所有制的存在。我们的计划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我们搞计划经济还缺乏经验,方法也不够完善。当然,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对于千千万万种生产资料尤其是人民生活资料的供求关系的预测计划,也不可能百分之百的精确。但是只要生产发展了,有了必要的储备,社会随时可以从储备中调拨必要量的产品来调剂,这样就不会出现供求关系的失调。
刘国光:社会主义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强调计划经济。这几年要搞活经济,微观上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但宏观上的计划管理却没有相应跟上去,因此在经济领域中,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另一方面也出了一些问题。比如,大城市的吃菜问题,经济作物与粮食作物争面积问题,利大大干、利小小干问题,等等。所以,无论从理论上或实践上都需要强调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这点是很重要的。
如何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这个问题,陈云同志早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就提出来了。为什么陈云同志的正确意见这么长的时间没能实现?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理论上的禁锢没有打碎,对社会主义的性质、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等等这一套,理论上没有弄清楚。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决心要改革经济体制的推动下,理论界在打破禁区方面起了一点点披荆斩棘的作用。
我们应该恢复计划经济的名誉,不能因为过去在计划工作上有些缺陷,就否定计划经济。但是有些同志在强调计划经济的时候,往往只强调计划的权威性,而不强调它的科学性。我认为计划的权威性应该建立在计划的科学性的基础上。计划要讲究科学性,使我们的计划符合实际,符合客观经济规律,在此基础上树立它的权威性。
桂世镛: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使我们有可能避免生产无政府状态的巨大浪费,合理利用各种资源,自觉地保持社会生产与社会需要的平衡,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和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表现。三十多年来,尽管几经曲折,我们的经济建设仍然取得了伟大成绩。
无庸讳言,过去我们在经济指导工作上犯了左倾错误,计划工作也存在种种严重缺点,计划经济的优越性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始终一贯的发挥,我们取得的成绩同我们所付出的代价相比,还很不相称。但是,总结这些经验教训,应当把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我们的计划工作严格区别开来;把计划经济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同计划管理的具体制度和方法严格地区别开来。我们工作中的失误,计划体制和计划方法上的弊病,并不是计划经济所注定要发生的。恰恰相反,在许多场合,这正是破坏了计划经济的结果。现在,我们应当根据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正确原则,适应新的情况,来改进和加强计划管理。对于国民经济的主要部分,必须实行严格的计划;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国家计划也要自觉地按照价值规律,把指令性计划同指导性计划结合起来,把执行计划的行政手段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何建章: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突破了斯大林的框框,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仅存在于两种公有制之间,而且存在于全民所有制内部;价值规律不仅对消费品生产起调节作用,而且对生产资料生产也起调节作用。
过去我们认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就是指令性经济,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靠指令来行事,计划无所不包,包的越多,计划性越强,只有计划管不了的地方,价值规律才起作用。这种认识是片面的。这几年,也有过头的地方。如有的同志否认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也有的同志说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这些意见显然我们是不同意的。讨论中,大多数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既不能因强调计划经济就否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也不能因强调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否定计划经济。我的结论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计划性,其辅助的属性是商品性。
徐雪寒: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这是理所当然的。三十二年来,我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也曾几次遭受重大挫折,每次给国民经济带来严重的损失,使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优越性远远不能体现。
为了准备全面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在“六五”期间,我认为必须强调集中统一。必须全力争取做到:(一)消灭财政赤字,达到真正的财政平衡(不是赤字的弥补);(二)把基本建设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管好管牢;(三)整顿企业,提高经济效果,消灭浪费、贪污、盗窃;(四)恢复和保护社会主义统一市场,消灭市场割据,彻底禁绝走私;(五)对外贸易实行联合经营,统一对外;(六)毫不动摇地贯彻人口控制政策。完成这些任务当然是会有重重困难的,但是,我相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整顿党风,密切联系群众,我们是能够克服困难的,胜利是有保证的。
王 珏:陈云同志最近多次谈到,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他强调指出,不仅工业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农业在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也仍然要以计划经济为主。这个观点是非常正确的。对正在进行的计划管理的改革来说,更是及时地指明了方向。
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是商品关系或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只有实行计划经济,才能使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健康顺利地发展;同样,也只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兴旺发达起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优越性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党的三中全会以来,在拨乱反正中大力宣传和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但有人以为,要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要削弱甚至摆脱计划经济。这是把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在另一个形式下的复活。
吴敬琏: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经济基础上的计划经济,明确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计划的方式,或者说,社会拥有的调节手段,并不只是直接的计划调节一种。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下,不但在个人同社会之间,而且在不同的经济主体之间,存在着商品货币关系,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既有一个共同的主人,又是由千千万万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组成。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机制的某种程度的调节作用就是不可避免的,用行政手段强制地限制商品货币关系、排除市场机制的作用,只能给国民经济带来消极影响。所以,我们必须运用计划和市场这两种调节手段,来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计划调节同市场调节可以有多种多样的结合方式。任何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无论选择哪一种模式,都必须保证国民经济的各个部分之间,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之间,以及计划与市场两种调节方式之间的协调。而且,必须保证在整个运行机制中计划调节的主导作用,使市场调节只是在计划的指导下和在计划所规定的总范围内发挥它的辅助作用,促进而不是妨碍国民经济的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
李人俊:陈云同志年初一同我们国家计委几位同志谈话,再次强调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问题,意义很重大。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这是三十多年来实践证明了的一条正确原则。虽然计划工作中有过这样那样的失误,但还是工作问题,不是计划经济本身的问题。现在实际工作中有一种摆脱国家计划指导的倾向,有些同志觉得计划对他们有点碍手碍脚,感到不方便。为了保持全局的平衡,计划对某些方面会有所限制,引起一些不方便,这是难免的,也是必要的。
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这是公有制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当然,在坚持计划经济的前提下,要重视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国家计划不可能对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管得很细,也没有必要管得很细,对于品种繁多的小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应当在计划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市场去调节。国家计划也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注意运用价格、税收等经济杠杆。这样做,只能对经济带来好处。所以,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是我们经济工作和经济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正确原则。
(摘自1982年2月13日《中国财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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