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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权威——关于权威的札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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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01
第5版()
专栏:

民主的权威
——关于权威的札记
李洪林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分析产生“文化大革命”的原因时写道:
“中国是一个封建历史很长的国家,我们党对封建主义特别是对封建土地制度和豪绅恶霸进行了最坚决最彻底的斗争,在反封建斗争中养成了优良的民主传统;但是长期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遗毒仍然不是很容易肃清的,种种历史原因又使我们没有能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虽然制定了法律,却没有应有的权威。这就提供了一种条件,使党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党内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现象滋长起来,也就使党和国家难于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和发展。”
这段文字总结了一条很深刻的历史经验,并且提出一个重要命题:必须树立民主的权威。
我们现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把“高度民主”作为一个目标,正是总结了几十年的历史经验而提出的。这个目标并不是一般的民主,而是高度民主。可见,树立民主的权威,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
什么是民主的权威呢?
民主是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组织起来的国家制度。民主的权威,简单地说,就是在政治生活中少数必须服从多数。当这个原则得到普遍遵守的时候,就可以说树立了民主的权威。
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民主的权威首先表现在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上。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是广大群众又不能都来执掌国家机器,而只能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出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于是就发生了干部(包括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
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干部和群众的根本关系。所谓民主的权威,首先是指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不容侵犯,是指主人和公仆的关系不容颠倒。
当然,干部也是人民中的一部分,而且在通常情况下,还是优秀的一部分,因此才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并被选出担任各种工作。干部不单是人民的公仆,同时是群众的领导者。他不但有责任,而且有权力去处理各种问题。人民群众有义务服从干部的领导。但是,从根本上说,他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干部的进退是取决于人民的。民主的权威就是由此而来的。
民主的权威还包括党内生活。中国共产党如今已经是执政党,党内的民主生活健全与否,对国家的政治生活关系极大。
党内民主生活的准则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就是民主集中制。这个制度的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个人为什么要服从组织?因为组织代表多数。下级为什么要服从上级?因为上级代表更大的多数。全党为什么要服从中央?因为中央的代表性比任何地方或部门的党组织都大得多。当然,中央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也都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而且它们也都是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要对代表大会负责,而代表又是由党员选举的。所以归根到底,党内虽然有严格的组织纪律,但都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谁也不能违反,这就是民主的权威。
必须破除一种误解,就是把民主和权威对立起来。
有人很喜欢民主,但是反对一切权威。他们以为,民主就是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而权威则要求服从,因而是绝对不好的东西。
有人很喜欢权威,但是却害怕民主。他们以为,一发扬民主就会出现无政府状态,谁说话都不灵了,这还了得!
这两种人各执一端,但在思想上有一点是共同的,都把民主和无政府主义混为一谈了。这些人,既不懂得什么是民主,也不懂我们所需要的是什么样的权威。
民主本身就是一种权威。民主的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它所着重的恰恰是服从,而不是各人随心所欲。把多数人的意志集中起来,强制少数人服从,这就是民主,难道它不是很强大的权威吗?
至于无政府主义,只能起瓦解现存秩序的作用。作为一种社会“理想”,根本不可能实现。社会生活可能出现暂时和局部的无政府状态,但是终究要让位于某种权威所控制的秩序,因为这是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即使按照无政府主义本身的逻辑,也摆脱不了它所讨厌的权威。如果大家都信奉无政府主义,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行动,那就必然互相碰撞,并且一定引起冲突。冲突的结果,总是强者胜利,于是失败者只好被迫服从强者的意志,也就是服从某种权威。
可见,即使从各人随心所欲开始,也必然以服从某种权威告终。社会不能没有权威,这是生活的规律。而民主就是这些权威当中的一种。
和民主相对立的,是专制主义。
专制也是一种权威。它的特点是个人集权,独断专行,等级森严,绝对服从,下级只向上级负责,谁也不向人民负责。
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特别长久,专制主义的传统根深蒂固。虽然新民主主义革命早已取得胜利,封建的经济基础已经消灭,但是封建主义的思想遗毒并没有肃清。它往往使人用旧眼光来看待新社会人与人的政治关系,并且用这种思想来处理人与人的政治关系。把干部看成长官,把领导人看成皇帝,就是封建专制主义遗毒的具体表现。这种遗毒连党内都难以避免。比如,在党委会内部,书记和委员本来是平等的,在决定重大问题的时候应该少数服从多数。但是,书记往往被看成其他委员的上级,有“最后决定权”。如果大家对这种局面习以为常,书记本人也心安理得,那么,这时虽然有民主集中制,也是枉然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说的党内个人专断,正是历史事实。可见,专制主义的权威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还是存在过的,而且在一定条件下比民主的权威还要强大。
可见,并不是民主和权威在互相对立,而是民主的权威和专制的权威在互相对立。专制战胜民主,并不是哪一个人的过错。不能单纯用某个伟大人物的特点来解释这种现象。它有社会的原因。一个伟大人物可以给历史事件加上某种特点,但是不可能造成全党全国都来服从一种错误意见的局面。习惯势力在这个过程中起着很大的作用。习惯本来是一种思想力量,但是当它支配许多人的行动时,就变成现实的物质力量。它具有可怕的压力,直到使违抗它的人遭受暴力的惩罚。
因此,要树立民主的权威,就必须毫不留情地破除残存在我们政治思想生活中的封建主义余毒——专制主义的权威。这是一件事情的两面。
树立民主的权威,还要破除一种误解,就是把民主和集中对立起来。
民主和集中不是对立的两极。民主的对立面是专制。集中的对立面是分散。我们的民主集中制,并不是民主和集中这两个对立面的统一,而是说它既是民主的(不是专制的),又是集中的(不是分散的)。说它是民主的,就是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办事,而不是个人专断。说它是集中的,就是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而不是各自为政。
从政治体制说,集中制早就有了。秦始皇统一中国,就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那种集中制是以个人专制为基础的,一个人说了算。在地方,权力集中于行政长官;在全国,权力集中于皇帝。现在,我们的政治体制是民主集中制。它是集中统一的,但那基础是民主的。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起来的是多数人的意志。因此,服从这种统一的领导,就是服从多数人的意志。而且集中起来的权力,也不是交给一个人去独断专行,而是交给集体,这个集体也是按民主的原则进行工作的。如果进行比较,民主集中制的权威必然超过专制集中制的权威,因为它拥有多数人的信任,依靠多数人的力量为后盾。
因此,树立民主的权威和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是完全一致的。
在我国,加强统一领导主要是加强党中央的领导。无论是军队也好,地方也好,部门也好,群众团体也好,在政治上都要和中央保持一致,而不是各搞一套,特别是不能干扰中央的方针路线,这是关系我们事业全局的大问题。在民主的基础上加强集中统一,是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有没有损害集中统一的东西呢?有,这就是分散主义。分散主义和民主毫无关系,倒是和封建专制有点关系。闹分散主义的人把自己领导的地区或部门当作独立王国,对上闹独立性,对下实行专制。他所追求的并不是民主,而是个人的权威。因此,要树立民主的权威,就必须反对分散主义。
还必须破除一种误解,就是把树立民主的权威和坚持党的领导对立起来。这个是非必须弄清。
一种人以“民主战士”自居,却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好象有了党的领导,民主就消失了。这种“民主”决不是中国人民所需要的民主。
另一种人好象在维护党的领导,一听说发扬民主便以为是在摆脱党的领导。这种害怕民主的“党的领导”,也决不是我们所要坚持的党的领导。
其实民主和政党决不是互相排斥的。不但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无产阶级政党决不互相排斥,就是资产阶级民主也离不开资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在阶级斗争比较发展的条件下,政治斗争通常都是由政党来领导的。这是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为自己的利益而斗争的各个阶级(或是这个阶级中间某个阶层或集团),总是需要表达自己的意志,需要有人代表自己的利益,需要一个政治核心来制定战略和策略,并且领导自己去进行阶级斗争,也就是说,需要自己的参谋部和司令部。这个参谋部和司令部,就是政党。政党是阶级的一部分,不过它不是随随便便的一部分,而是本阶级中最自觉最有斗争经验的那一部分。因此,在现代的政治生活中,没有政党的参与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不论资产阶级民主还是社会主义民主,都是政治斗争的成果,都不能离开本阶级的政党的领导。资本主义国家也好,社会主义国家也好,它们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政党来领导,而在于什么样的政党来领导。这不单纯是理论上的分析,现实生活就是这样。
拿我们中国来说,没有共产党的领导,能打败强大的敌人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吗?如果没有人民的政权,能谈得上民主的权威吗?所以我们的民主生活和共产党的领导紧紧连在一起,这不是谁强加的义务,而是中国历史条件决定的事实,是社会生活的需要。当前我们正在进行四化建设,这是空前伟大的事业,没有共产党的领导,是断难成功的。
另一方面,树立民主的权威又是加强党的领导的条件,因为共产党坚决相信和依靠群众,这个党对群众的领导,既不能是救世主式的恩赐,也不能是长官式的命令,而只能是把马克思主义真理和正确的路线交给群众,发动群众自己解放自己。这就是共产党的根本路线——群众路线。在无产阶级政权已经建立的条件下,党的领导首先和主要是发动群众掌握好国家政权,当好主人翁,换句话说,就是领导人民群众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在各个岗位上发挥主人翁的精神。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政治前提,也是检验我们是否坚持了党的领导的重要标准。
因此,树立民主的权威和坚持党的领导是完全一致的。把它们对立起来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要树立一种权威,就要使它深入人心。
当大家都知道我们所需要的民主原则的时候,就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谁要是违反民主的原则,就会受到多数人的抵制和指责,就会心虚,就会陷于孤立。
过去民主之所以缺乏应有的权威,当然有制度和法律方面的原因,今后必须努力使它完善。不过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宣传得太少,不能造成舆论。在这种情况下,很难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即使有了民主的制度和法律,也难以实行,因为大家对这些制度和法律,不但不习惯,甚至不知道它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违反民主原则的行为(例如干部以人民的主人自居,在党委内部实行个人专断)非但遭不到抵制和制裁,甚至还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在这种情况下,谁如果起来捍卫民主的原则,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遗毒,还会被看成大逆不道,从而遭到孤立和打击。
可见,要树立民主的权威,就必须坚持不懈地宣传它。有一种论调,说是三中全会以后,“民主宣传多了,造成社会秩序混乱”。这真是怪事。少数人捣乱社会秩序,这是破坏民主的行为,怎么能记到民主的帐上?按照这些同志的逻辑,为了社会秩序的安定,就只好把民主收起来,实行专制主义了。
其实,这种论调能够出现,有人敢于公然指责民主宣传过多,这件事本身就证明民主宣传得太少了。如果说宣传当中有缺点或错误,当然应该纠正,但那也不是民主宣传的多少问题。社会主义是全体人民自己的事业,高度民主又是我们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的一个重要目标,难道还能怕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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