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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大王”覆灭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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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02
第4版()
专栏:

“汽车大王”覆灭记
真是一件奇闻:河南安阳出了个“汽车大王”!
这个“汽车大王”名叫陈希海,原是一名两次被逮捕法办过的犯罪分子。他和另一个犯罪分子曹振山互相勾结,从1979年底到1981年初,用行贿、欺骗的手段,订购到“东风”、“跃进”、“解放”等牌号大汽车和北京吉普车、上海小轿车以及日本丰田车共1,300多辆。他们先后倒卖各种汽车758辆、摩托车72辆、拖拉机29台,牟取暴利130多万元,陈、曹等从中贪污、挥霍48万多元。陈犯为倒卖汽车,流窜各地,犯罪行为涉及15个省、市、自治区,把一大批干部拉下水。这个罪犯发了横财,臭名远扬,因而得了个“汽车大王”的诨号。
非法开设“物资站”
主犯陈希海,原在郑州国棉六厂当厂警,因犯贪污罪和道德败坏,两次被逮捕法办,开除公职。1973年他被释放回安阳老家,乘十年动乱之机,搞投机倒把活动,多次倒卖汽车、拖拉机。后来,他混入安阳县铁厂和县物资局当临时采购员,继续进行投机倒把活动,得到县里少数领导干部的赏识,被视为“能人”。
1979年12月,陈希海找到原安阳市郊区党委副书记李富林、原安阳郊区革委会工交办公室负责人赵守忠等人,花言巧语,自吹自擂,说搞汽车能赚大钱,他有“关系户”,只要办个物资站,就可以干汽车买卖。当时,有的同志提出陈希海是坏人,不能用。但李富林等人与陈希海勾结,狼狈为奸,坚持开办物资站,让陈当了采购员,叫他全权办事,还可以在物资站多拿奖金。陈希海说,前几年出门送礼,用花生、香油,现在得用电视机、录音机等,居然无人反对,使陈犯得以大量行贿。
这时,长期同陈希海勾结的曹振山也在安阳县高庄公社副主任朱金荣支持下挂起了“物资站”的招牌。曹振山原在高庄公社当采购员,是一个不务正业、道德败坏的人。他们办的这两个“物资站”,都是未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私刻图章,非法营业的单位。他们曾声称:只要能赚钱,“除了飞机大炮,什么东西都可以经营!”
内外勾结挖社会主义墙脚
这两个“物资站”一开张,就千方百计结识一机部汽车总局的某些干部,伺机行贿,寻找搞汽车的门路。陈犯到北京搞汽车,一机部汽车总局计划处副处长闯家庆让陈犯“代买”收录机,陈犯立即坐飞机去广州,第三天飞回北京,把一部价值600元的收录机当面交给闯,只收300元。曹犯对汽车总局副科长芦耀宽行贿的办法更多,不但多次请吃请喝,“代买”便宜东西,甚至把芦耀宽的母亲、岳父和外甥的医药费也拿到他们的“物资站”报销。闯、芦等人受贿以后,积极为陈、曹奔走效劳,帮他们在汽车行业建立“关系网”,为他们倒卖汽车指门引路,搭桥牵线。陈、曹等犯找到这个门路,马上施展出资产阶级买空卖空的恶劣手法。
1981年2月,陈、曹二犯用“来料加工”的名义,向第二汽车制造厂订购东风牌汽车150辆。协议规定,陈希海给该厂提供钢材2,250吨,制造轮胎用的帘子布10吨。其实,陈犯手无寸钢寸布,只因给了第二汽车制造厂的供应处长杨维玉、配套处长张清恒等人价值两万多元的贿赂,杨与张就合谋伪造证明,谎称钢材已经收到。接着,由汽车总局芦耀宽出面说合,帘子布一寸也不要了。“来料加工”变成“无料加工”,陈、曹二犯空手从“二汽”搞走150辆汽车。这一笔交易,使国家受到很大损失,陈、曹等犯却坐地牟取暴利近30万元。
此后,他们又用类似办法行贿,犯罪活动涉及15个省、市、自治区的130多个单位。现已查明,在他们大搞投机倒把活动的15个月内,用于行贿、送礼的电视机多达114部、收录机52部、照相机2部、缝纫机5部、手表12块、自行车17辆、电扇17台,以及人参、天麻、阿胶、牛鞭等贵重药材,价值共22万元。这些罪犯把许多人拉下水,有95名国家干部,78名共产党员,在此案中触犯党纪国法。
陈、曹行贿起家,头脑恶性膨胀,公然在门上贴出对联:“世路难行钱作马,愁城欲破酒为军”。这副对联活画出这一小撮冒险家的丑恶灵魂。有时为了攻下一个重点“关系户”,赵守忠、朱金荣亲自出面,指使他们行贿。他们弄到“汽车合同”后,倒卖的手法一是不提货,卖合同,坐收所谓“管理费”、“手续费”等,平均每辆汽车赚钱两千元左右。二是提出汽车,任意哄抬车价,甚至比原价高出40%以上。但对某些领导机关和“关系户”,则是平价和赔钱卖车,以达到“下小本,得大利”的目的。他们以平价卖给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安阳市委各5辆小汽车,卖给第二汽车制造厂的3辆日本工具车共赔钱4.8万元。
罪犯的经济支柱和政治庇护人
陈、曹等犯的两个“物资站”为什么能搞成这样大规模的投机倒把活动?关键是他们背后有庇护者和经济支柱。1939年参加革命的农业银行河南分行副行长耿振华就是庇护和支持陈希海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他自始至终,从上到下,极力为陈犯搞投机倒把奔走拉线。几年前,陈犯与耿振华的儿子一同坐牢,在狱中结识,陈出狱后成了耿振华的座上客,两人吃喝不分,亲密无间。耿明知陈犯是一个犯过罪的人,还要为其“平反”、提级奔走。郑州国棉六厂保卫科长毕洪潮,接受贿赂,在耿振华指使下,为陈犯的“平反”、提级伪造证明。陈、曹二犯的不法行为早有人揭发,但是李富林、赵守忠和安阳县委副书记韩文恭、李诚忠以及高庄公社党委书记周存礼等人,有的不予处理,有的给予庇护。耿振华还写信、批条子,利用借款、贷款和预付货款等手段为陈犯弄钱。陈犯先后在河南省农业银行和安阳市农业银行获得资金201万元,其中安阳市农业银行副行长康福林一人就批给115万元。
正是这几个人,一手把国家提供给农民发展生产的宝贵资金,随心所欲地交给投机倒把分子,成为他们的经济支柱和政治庇护人。河南省机械局机电公司负责人违反国家规定,为曹犯预付资金达108万元,至今还有23万元没有收回,他们还美其名曰“正常业务”。安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树彬一次批给陈犯10万元无息借款,至今也没有收回。耿振华还把陈犯介绍给郑州市友谊宾馆经理陈俊毅,陈俊毅接受贿赂后,不但为陈犯垫付资金,提供银行帐户,还拨宾馆的高级房间作为“陈办”,使这里成为陈犯投机倒把的“指挥部”、“联络部”、“后勤部”。
陈、曹二犯大量贪污。现已查明,陈犯贪污达4万多元,曹犯一次私分现款1.7万元。他们盖起阔气的新房,购置高级家具,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陈犯每月工资只有50元,平均每天的花销却高达60元。他曾冒充“县计委干部”、“河南代表”,先后7次混入全国性的汽车等重要物资订货会议活动。他们出则汽车、飞机、软卧,住则高级宾馆,经常设豪华宴会招待“关系户”,有时还带着不三不四的女人到处鬼混,一年多时间共挥霍、贪污、私分现金48万多元,其中陈犯一人就达10万多元。
伸张党纪国法群众拍手称快
这个案件是1980年底河南省进行物价大检查时发现的。在对此案进行调查的过程中,曾遇到重重阻力。一些与此案有牵连的人和领导干部,有的拒不交代问题;有的制造假帐,想蒙混过关;有的官僚主义严重,继续不闻不问;个别领导干部还硬说“这两个物资站没有问题”。直到去年11月间,一机部汽车总局还给河南省的调查组写证明信,说该局干部闯家庆、芦耀宽等人与陈、曹二犯之间“目前看不出有什么特殊关系,分析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情,大部分是利用业务之便,代买东西,并发生了一些私人间的经济问题”。到今年1月初,汽车总局才派人进一步调查闯家庆等人的问题。
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十分重视这个案件,多次听取汇报,作了重要指示。河南省有关部门及安阳、郑州等地、市领导机关在中共河南省委领导下,排除干扰,冲破重重阻力,5次派人调查,决心查个水落石出。各地广大干部和群众同心协力,积极支持调查工作。安阳地区工商局局长张德林等同志多次向领导机关提供情况。上海衡山宾馆工作人员和黄浦区公安分局先后来信来函揭发陈犯在上海的罪行。北京、天津、湖北、江苏、新疆等地的干部和采购员,提供了陈犯在各地的罪证。署名“郑义群”、“小包公”的群众来信,历数陈希海、赵守忠等人的种种罪行。安阳的群众早就把那两个“物资站”称为“投机倒把站”,纷纷向调查组提供情况。调查组每到一处,人们热烈欢迎,积极协助。陈、曹等犯被依法逮捕的消息一传开,人们奔走相告,拍手称快。
现在,对犯罪分子的审理工作正积极进行,不久,罪犯们将被押上人民的法庭。
本报记者 黄少良 马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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