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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恶者终究难逃法网 郭丕填在南安县委某些人庇护下长期逍遥法外最近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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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15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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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恶者终究难逃法网
郭丕填在南安县委某些人庇护下长期逍遥法外最近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肖辉家报道:福建省南安县官桥公社郭丕填,敲诈勒索、强奸香港同胞的家属,长期逍遥法外,在省委负责同志一再敦促下,南安县人民法院于2月12日开庭审判,判处郭丕填有期徒刑六年,敲诈勒索的全部财物归还受害者。
郭丕填是闽南侨乡官桥镇的居民,其父原是南安县副县长。长期以来,郭丕填依仗权势,横行乡里,欺压群众,人称他是“郭衙内”、“填公子”。1978年7月,官桥镇一位香港同胞的家属因申请往港长期未获批准,听说有人因送手表给郭丕填的父亲不到一年就得到批准,她就前去求助郭丕填。郭丕填企图乘机奸污她,遭到女方反抗,郭丕填威胁说:
“你若不答应,往港手续我就不给你办理;答应了,通过一些关系说一声,很快就可以批下来。”就这样,郭多次奸污这位港胞家属。郭丕填还借口办手续需要花钱,多次向这位家属要钱要物。一次竟动手抢夺她手上的金戒指,因反抗未成,郭便扯断她颈上的金项链,抢走其中的金项链钩。据揭发,郭丕填先后向女方敲诈勒索人民币1,000元左右和一些进口布料、衣服、毛毯、羊毛衣、药材等。1980年5月9日深夜,郭丕填又窜进女方家中企图再次作恶,遭到反抗后,郭竟用手电筒砸伤女方的头部。
同年5月下旬女方去港后,向丈夫哭诉了她的遭遇。她丈夫不断写信向我政府部门控告郭丕填的罪行。中央有关部门得知后,要求晋江地委和南安县委尽快查处这一案件。当晋江地委决定要南安县委派一个领导成员参加地区的调查组时,县委竟推说“没人”。调查组找人谈话,屋外有人跟踪窃听。调查组才工作7天,就在无结果的情况下被调回地区。1980年12月17日,《福建日报》就此刊登《“郭衙内”为何逍遥法外?》的记者来信,引起晋江地委的重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晋江分院立即立案侦查,批准逮捕郭丕填。去年5月,南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公诉。由于南安县个别领导人从中干扰,使案件一拖再拖。经省委负责同志一再敦促,南安县法院终于对郭犯作出了判决。官桥群众拍手称快说:“政府为我们除掉了一霸”,不久前,回到官桥的受害者的丈夫对记者说:“非常感谢政府为受害者伸冤,邪恶势力总是不会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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