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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实行生产、生育责任合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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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21
第3版()
专栏:

翼城实行生产、生育责任合同
本报讯 记者王艾生、通讯员翟生祥报道:山西省翼城县在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同时,抓好计划生育工作,1981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为5.36‰。
1980年翼城县普遍推行包产到户、专业承包等责任制后,坚持农业生产与人口生育两种责任制一起建,两个指标一起下,两种合同一起订,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的重大意义,大力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措施。
翼城县采取县对公社,公社对大队,大队对生产队,逐级实行计划生育合同制的办法。规定完不成计划生育任务,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各公社、大队实行干部、党员、团员包干责任制,公社干部包大队,大队干部包生产队,生产队干部和党、团员包育龄夫妇的制度。年终,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由公社、大队分别按合同进行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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