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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海丰县委书记、县反走私总指挥王仲贪赃枉法 汕头地委责令他停职交代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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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23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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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海丰县委书记、县反走私总指挥王仲贪赃枉法
汕头地委责令他停职交代问题
本报讯 据3月22日《南方日报》报道:汕头地区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共海丰县委书记王仲,在海丰县打击走私贩私活动中,已经被查出有严重问题。中共汕头地委根据广东省委的指示,日前已作出决定,责令王仲停职交代问题。
王仲的主要问题是贪赃枉法。近几年来,海丰县的走私活动十分猖獗,身为海丰县委书记、海丰县反走私总指挥部总指挥的王仲,公然无视党纪国法,把没收的走私物资大批窃为己有。每当海上缉私艇抓获走私船只,王仲即使称病在家休息,也必赶赴现场。私货还未入库,他就先挑选一批装上小车运回自己家里,有时运回的私货甚多,在家中处理通宵达旦。缉私物资入库以后,王仲也任意攫取。王仲不仅从县缉私物资仓库无偿取走物资,还从汕尾镇委和汕尾镇公安分局等单位的缉私物资仓库中,无偿取走物资。王仲的妻子、儿女和女婿,也仗其权势,自由到缉私物资仓库无偿取走或压价购买大批物资。现已初步查出,王仲从各个缉私物资仓库无偿取走的物资,计有电视机、各种型号收录两用机、各类手表、尼龙、的确良和呢绒布料,以及服装、家具、药品、香烟等。
王仲对海丰县十分猖獗的走私贩私活动长期不能制止,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980年3月以前,海丰县的走私贩私活动仅在遮浪公社猖獗,当时县的调查组到遮浪公社进行调查并写了报告,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建议县委采取措施,对群众进行教育,对为首分子进行打击。但王仲对调查组的报告置之不理,不采取措施,也不提交县委讨论。当海丰的走私已泛滥成灾时,在上级一再催促下,王仲到汕尾镇蹲点,竟采取所谓“以罚代刑”的办法来处理走私贩私,使犯罪分子无所顾忌,走私贩私的妖风始终不能刹住。
王仲除了渎职枉法以外,还有受贿的问题。汕头地委决定责令王仲停职检查问题的消息传出后,海丰县以至汕头地区广大干部群众欢欣鼓舞,他们决心协助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把王仲的问题彻底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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