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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两种性质不同的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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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7-01
第5版()
专栏:

实行两种性质不同的监督
孙起孟
为了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在安定团结的基础上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中国人民不可须臾离开的立国之本。
中国人民还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深刻地认识到,在四项基本原则中共产党的领导是核心。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传达了中国人民的心声:“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同样,没有中国共产党也就不会有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中国”。
我们的党是伟大的,但这不等于说,我们党没有犯过错误,或者不会再犯错误。胡耀邦同志在去年庆祝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讲的一段话对这一点作了很有说服力的概括:“党之所以具有伟大力量,并不在于它能保证党内绝对不会发生这样那样的消极现象,而在于它能够自己起来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战胜一切异己力量的破坏。”党中央总结我们党几十年来的经验教训,明确了一条极为重要的方针,这就是,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当然,就坚持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这两方面的关系而言,前者是目的,是第一位的,可是如果不实行后者,前者也是做不好的。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这是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战略思想。
怎样改善党的领导?需要从党的内部和外部进行工作。从外部说,群众的监督具有极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样的观点,毛泽东同志在四十年代就提出来了。他说:“我们不怕说出自己的毛病,我们一定要改正自己的毛病。我们要加强党内教育来清除这些毛病,我们还要经过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来清除这些毛病。这样的内外夹攻,才能把我们的毛病治好,才能把国事真正办好起来。”(《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1945年,黄炎培先生到延安访问。他曾向毛泽东同志提出一个大问题:中共怎样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这个周期率的支配。毛泽东同志答复说:党已经找到新路,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才不敢松懈。(黄炎培:《延安归来》)1957年,毛泽东同志提出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书中说:“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家知道,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现在,我国社会的阶级状况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他们从共同的根本利益出发向共产党提意见、作批评,实行监督。这对于居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说来,益处自然更大。
接受群众的监督,并适当地加大其广度和深度,是使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战胜一切异己力量的破坏,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
我国的宪法一再强调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监督的原则。最近公布的宪法修改草案对于我国公民和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作出了明文的规定,如经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同意并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就将成为我们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一种属于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利、行使国家权力性质的监督。
根据我国三十余年来的经验,我们还有另一种性质的监督。上述的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的相互提意见、作批评,就是这种监督。它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叶剑英同志在1978年《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中谈到“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时,首先明确指出,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职权之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要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法令的遵守和执行”。接着他又指出,在这方面,我们还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人民团体的作用,也要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我以为,这里提出了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的思想,这是一个很好的政治见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所拥有的监督权,是人民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其他人民团体所没有也不应有的。这一点,必须明确。同时,按照我国人民的政治实践经验看来,实行两种性质不同的监督,比只有一种监督,可能好处会多一些。这里所说的两种性质不同的监督,一种指的是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监督,另一种是政协和人民团体的没有法律约束力的监督。人们用民主监督这样一个词来表述后一种监督,以资与前一种监督在性质上区别开来。人民政协实行民主监督的基本方式是批评、建议。毫无疑问,这种批评、建议必须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同时还应以调查研究为基础。有人以为这种监督没有法律约束力,起不了多大作用,事实表明不是这样。问题不在于有无这种约束力,而在于批评、建议本身的质量,是否切合实际,是否真能解决问题。人民政协的委员包括经验丰富的政治活动家、社会活动家以及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教育界、体育界、文艺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等各条战线上的专家学者和先进工作者。据不完全的统计,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中有研究员、副研究员106人,教授、副教授415人,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工程师167人,研究所所长、副所长55人,高等院校正副院校长48人,等等。当前和今后,我国人民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民政协委员更可以运用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领域的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中肯的批评和有益的建议。这种批评和建议一定会得到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欢迎和重视,并在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产生积极的效果。有这样一种性质的监督和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适当配合,相辅相成,必将大大有利于改善和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使我国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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