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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罚款不是好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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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8-19
第2版()
专栏:农村漫谈

一味罚款不是好办法
永 泉
湖南沅江县有一个大队,对有缺点或未按规定办事的社员,普遍实行罚款的办法,项目达26种之多。比如:开会不到或迟到的,在田埂上乱开缺口的,未开绿肥沟的,搞老办法育秧的,不按规格插秧的,稻田虫害严重的,未按规定日期交征购粮的,等等,等等,都要罚款。不到一年时间,罚款户达275户,占全大队总户数的62%。
据了解,类似的做法,不少地方也有。有些社队干部认为,做工作,使用罚款的办法便当,容易见效。他们简直把罚款看成解决问题的唯一法宝。其实,这种简单化的办法并不好。要做好某项工作,总得先把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不能那么做的道理,给社员说清楚,使大家提高认识,自觉执行。动不动就罚款,一时好象可以办成某些事情,结果肯定会引起群众反感,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社员们没有执行某项规定,有的是认识问题,干部应该做深入的说服教育工作;有的是由于有实际困难,比如,劳力不足、缺乏资金、不懂技术等,干部应该尽量帮助解决。怎能不问青红皂白一罚了之呢?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不是要“三天一小会,五天一大会”。思想工作要灵活多样,讲求实效。放电影,读报纸、黑板报,办图书室,社员家庭访问等,都可以使社员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思想教育。不少地方通过创办文化室,逐步杜绝了赌博现象,就是生动的说明。扶正才能祛邪。还要注意大力表扬本地的好人好事,让群众看到活生生的榜样,造成见贤思齐的局面。
这当然不是说绝对不可以采用罚款的办法,而是说,罚款不是唯一办法;即使是必要的罚款,也应当讲清道理,使受罚者心悦诚服。这样,才能使有缺点或办错事的社员本人受到教育,他人也可以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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