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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 福建破获一批特务案件 依法逮捕林前明等特务分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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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01
第4版()
专栏:

坚决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
福建破获一批特务案件
依法逮捕林前明等特务分子
本报讯 记者张铭清报道:今年以来,福建省公安机关在广大群众的协助下,破获了一批台湾特务机关派遣到大陆进行破坏活动及其在内地发展特务的案件,一批特务分子先后落网。同时,缴获了特务活动工具、伪造证件、特务经费等罪证,有力地打击了国民党特务的破坏活动。
特务林前明、胡国朝,原系连江县黄歧公社人,1981年7月,林、胡在海上走私时被台湾情报局“跃马11号”特务船发展为特务,同年8月,林被送往台湾受训。台湾特务机关对他进行了密码、照相、搜集情报、通讯联络等特务训练,交给他发展特务组织、搜集情报的任务后,委任以“林天福小组”负责人,派回连江,并规定了特务化名、小组代号。林前明一伙在国民党特务机关指使下,进行了猖狂活动。他们用特务机关供给的活动经费和各种伪造票证、反动书刊、淫秽物品等,引诱腐蚀了一些意志薄弱的干部、职工,先后发展了6名特务。他们在福州、连江建立了两个联络站,先后窃取了我党、政、军机密文件和资料,搜集了各种情报,多次通过海上联络和邮寄密码输送给国民党特务机关。林前明一伙还制定了反动应变计划,阴谋策反我内部人员,在主要城镇、交通要塞和山区布建特务据点。
我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的揭发检举和密切配合协助下,经过周密侦查,及时掌握了这些特务分子的活动事实,依法将林前明等特务案犯逮捕归案。并相继破获了江求安和陈文泉两个特务案。特务分子戴青达,林春锦慑于我人民民主专政的强大威力,在人民政府政策的感召下,主动携带罪证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我人民政府对特务、反革命分子历来实行惩办和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于坦白自首分子将从轻或减免刑事处罚,对捕获的特务分子将予以法律制裁,对执迷不悟,有现行犯罪活动分子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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